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如何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9月25日傍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意见》)正式对外发布。
《意见》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等方面,推出了24条具体政策。旨在经过努力,使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的局面逐步形成。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李长安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意见》把近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就业政策进行了综合集成,对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 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就业问题备受社会各方关注,此次出台的《意见》既着眼宏观,又落地微观,既有全体性的普惠性举措,也有针对重点群体的专项举措。
《意见》第一条举措便明确提出,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意见》第二条则是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是首经贸劳动经济系副主任徐凤辉印象较为深刻的一条措施,他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现代化产业体系既是经济稳定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前提。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脱实向虚”趋势愈演愈烈,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予以纠正,包括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以支撑实体经济,从而带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布局未来产业发展等,发挥现代产业体系对就业的协同性,充分体现了实体经济对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
此外,在招聘主体上,《意见》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
在职业技能培训上,在拓展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方面,在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方面,在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方面,意见也有明确的说明。
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 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对重点群体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政策。
比如,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意见》提出,要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促进市场化就业,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专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位于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甚至前伸至教育阶段,明确提出,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
对此,李长安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政策提到,要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这是一大创新,现在大学生的就业难主要是结构性的就业难,很大原因是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求结构不符,目前,市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所以,进一步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不仅能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能更好得到满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望缓解。
又如,针对农民工就业,《意见》称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出一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的新职业,注重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实施以工代赈,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
徐凤辉认为,从现有国情来看,县域经济依然是中国经济最重要的基础。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不仅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战略需要,也是提高中国劳动力市场韧性的政策需要。“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住分离对家庭和谐、子女教育和赡养模式产生了冲击,拓宽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也是就业支持体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徐凤辉表示,后续可能出台的相关举措可能包括:产业政策下沉至县域经济;县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规模性失业的重点监测人群,可建立农民工就业与失业动态评估体系等。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到,要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其中特别提到“提升创业质量”,“这一提法也比较创新,近年来,我国创新活动发展迅速,但创业质量不高的问题非常突出。具体表现为创业企业寿命较短,创业企业层次较低,大学生创业比例较低等,要提高创业质量,正是要从这些方面下手,不断提高创业带动就业的能力。”李长安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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