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月除了要去缴纳

水电费、物业费之外

还需缴纳一笔——“生活垃圾处理费”

很多朋友肯定很疑惑

“为什么要收垃圾处理费呢?”

“费用收了用来干嘛的?”

带着这些疑惑,为大家揭晓

01

什么是“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向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用于将城乡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生活区内垃圾站以及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设施)的零散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处理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含装卸)和处置的费用。

02

为什么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1)政策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现实需要。污染者对其产生的垃圾付出成本,有利于培养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同时是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成本、还本付息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对于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共同维护城市形象,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唐山市已经发布了

《关于明确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那么唐山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征收?

你家每月要交多少钱?

01

.收费方式

城市居民和无用水场所按定额收取,其他单位(场所)一律按用水量折算计收。

02

.征收范围

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高新区、海港区城市建成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在唐省、部属单位、部队、院校等)、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03

.收费标准

居民3.00元/月·户;城市暂住人口2.00元/月·人。用水量的集贸市场,经营蔬菜、水果、水产、肉类、熟食、早点、花卉等商品摊位,每长米每日0.50元;经营其他商品摊位每长米每日0.20元。

按用水量计费,普通工业企业0.87元/m³;特种工业企业(用水量较大、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小的钢铁、热电、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等)0.21元/m³;商业企业1.49元/m³;餐饮娱乐业1.42元/m³;集贸市场1.66元/m³;医疗单位1.02元/m³;其它行业(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1.14元/m³。

04

.优惠政策

按政策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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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改委也印发

《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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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哪些人需要交纳?

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列车、飞机等)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统筹垃圾收运体系尚不完善、未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地区可暂不缴纳。

Q

可按计量收也可按定额收

对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可按照垃圾产生量计收,对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也可按照户或者人数为单位定额收取;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按照营业收入或者营业面积计收,也可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取;对营运交通工具可按照核定的载重量或者座位计收,也可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取。

Q

可按月、季度、年度收取

河北各地结合实际,可按照月、季度或年度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缴费期限由市、县(市、区)、雄安新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生活垃圾管理、税务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受托代收单位应严格履行代收职责,在其办公场所、网站醒目位置公布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也不得擅自减免收费。

Q

非厨余垃圾建立计量收费机制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非居民厨余垃圾,逐步建立计量收费机制;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的地区,在收取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后,应以适当比例在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扣减。

欠缴或者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会有何后果?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合规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能做到应缴尽缴

共同履行义务和责任

为城市洁净环境贡献一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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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路北区人民政府、中国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