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这是该条例自2022年修改后,再次修改。

此次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固化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修正草案拟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坚持无事不扰原则,按照行政检查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等,不得要求监管对象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或者要求负责人陪同。

看点1

明确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此次修法,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修正草案作出相关规定。如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精细化便利化水平方面,明确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政务服务网上或者现场办理,有关政府部门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明确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优化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等政策服务。提出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建立审批服务协调机制。优化外国人和境外人员入境相关服务。

对企业诉求和难题,草案也作出回应。如在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方面,修正草案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业务。探索建立以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推动被投资方改善环境绩效。建立中小企业涉诉信息共享机制,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看点2

企业可在登记住所以外场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修正草案固化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在优化商事登记改革方面,修正草案拟规定,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免于提交书面住所证明材料。

同时,拟规定,企业可以在登记住所以外的场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自行公示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的地址或者联系方式。

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并完善监管机制。深化市政接入工程审批改革,公用企事业单位在非禁止道路区域内实施市政接入工程,按照规定报送施工、地下管线专项防护等方案后,可以开始施工。推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增加不动产查询主体。

修正草案还拟推行税收事先裁定服务,明确预期未来发生特定复杂重大涉税事项的企业,可以就税收政策适用问题,获得税务机关的书面意见。

看点3

推进人民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

此次修法,借鉴国际先进规则和优秀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如在持续优化司法服务方面,规范商事调解活动,明确开展商事调解活动的组织应当建立调解员名册并公示等。依法公开案件审理时间、案件结案率等相关数据,提高司法透明度。支持人民法院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

同时,修正草案还完善企业破产办理制度。拟规定建立小微企业破产办理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快速重整。探索建立跨境破产工作机制,提高跨境破产程序认可与协助、境外破产裁决承认与执行工作质效。

修正草案还拟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进展、破产裁判文书等信息。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推荐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担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看点4

政府部门坚持无事不扰原则,推行“一码检查”

在完善政府监管方式方面,修正草案拟加强反垄断监管,建立反垄断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经营者集中风险预警提示,完善合规指引。

明确不得利用举报、投诉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非现场监管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风险提示、教育约谈、指导整改等预警防控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扫描营业执照的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

记者注意到,草案拟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坚持无事不扰原则,按照行政检查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等,不得要求监管对象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或者要求负责人陪同。

同时,修正草案还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对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的约束。如实行好差评制度。明确企业群众可以自主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评价。有关部门应当对差评快速响应、及时反馈。

修正草案拟规定,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行为;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修正草案还明确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的监督。

  • 解读

此次修法固化近年来特别是全面打造“北京服务”的改革举措及其成果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了关于《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2020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修改《条例》列入今年审议项目。

为什么今年要再次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据介绍,这次修改,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固化近年来特别是全面打造“北京服务”的改革举措及其成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并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同时,此次修改立足北京市改革实践,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先进规则、最佳实践相衔接,持续打造清晰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崔杨在说明中介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连续多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建议提案,特别是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139位人大代表联合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人大议案、10位代表提出了修订《条例》的法规案,提出了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需在法律层面予以支持,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公平的制度环境。此次修改也是切实解决企业现实问题、提升企业获得感的需要。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磊 校对 张彦君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吴为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