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近日,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再次发布征地公告

涉及西红门镇3个村(社区)

补偿金额近5亿元

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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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

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经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与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协商,并经西红门镇星光社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农村集体土地3.8519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DX04-0102-6039、6043地块西红线,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南至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规划宏康东路北红线;西至规划欣顺街东红线,DX04-0102-6033、6036地块,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北至规划宏业东路南红线,DX04-0102-6033地块。(最终以拨地钉桩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农村集体土地3.8519公顷,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63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507公顷,工矿用地1.181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5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0.1003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拟用于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建设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包含区片综合地价的土地补偿费(不包含安置补助费)、实物补偿费及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该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9236.462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577.785万元,实物补偿费共计人民币866.6775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人民币7792万元。

该项目涉及安置农业人口44名,其中:16岁以下人员4名,劳动力人员18名,超转人员22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该项目集体土地上无住宅房屋和青苗,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依据《西红门镇城乡结合部改造试点项目非住宅拆除腾退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补偿。

大兴区西红门镇第拾贰村

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经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拾贰村与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协商,并经西红门镇第拾贰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拾贰村农村集体土地13.5904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DX04-0102-6039、6043地块西红线,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南至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规划宏康东路北红线;西至规划欣顺街东红线,DX04-0102-6033、6036地块,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北至规划宏业东路南红线,DX04-0102-6033地块。(最终以拨地钉桩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拾贰村农村集体土地13.5904公顷,其中耕地8.0560公顷,林地3.1192公顷,草地0.150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3888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00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3626公顷,工矿用地1.44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0.0686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拟用于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建设。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包含区片综合地价的土地补偿费(不包含安置补助费)、实物补偿费及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该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30220.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2038.56万元,实物补偿费共计人民币3057.84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人民币25124万元。

该项目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07名,其中:16岁以下人员2名,劳动力人员20名,超转人员85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该项目集体土地上无住宅房屋和青苗,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依据《西红门镇城乡结合部改造试点项目非住宅拆除腾退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补偿。

大兴区西红门镇第陆村

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经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陆村与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协商,并经西红门镇第陆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陆村农村集体土地5.0431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DX04-0102-6039、6043地块西红线,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南至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规划宏康东路北红线;西至规划欣顺街东红线,DX04-0102-6033、6036地块,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北至规划宏业东路南红线,DX04-0102-6033地块。(最终以拨地钉桩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陆村农村集体土地5.0431公顷,其中耕地3.1192公顷,林地1.5815公顷,草地0.175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1670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拟用于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建设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包含区片综合地价的土地补偿费(不包含安置补助费)、实物补偿费及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该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10143.162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756.465万元,实物补偿费共计人民币1134.6975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人民币8252万元。

该项目涉及安置农业人口40名,其中:16岁以下人员4名,劳动力人员9名,超转人员27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该项目集体土地上无住宅房屋和青苗,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依据《西红门镇城乡结合部改造试点项目非住宅拆除腾退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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