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是一部很有影响力的传统典籍,从古至今,常有人以《易经》中的典故来取名字。本文要介绍的这位胶东历史人物就属于这种情形,他姓“李”名“在田”字“见龙”。很显然,这个名和字是出自《易经》中的乾卦(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李在田,具体生活在清代中期,籍贯为登州府招远县(具体村居暂不详),其事迹在道光版的《招远县志》中有记载。
概括来说,他之所以能在县志中留名,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他有功名在身,是乾隆乙卯科(乾隆六十年,1795年)的武举人;其二,他在为人品行方面有闪光点,尤其是“孝友”事迹突出。而考虑到他虽有武举人功名但未实际出任官职这一点,后者可谓是他名留县志的更关键因素。
根据记载,李在田的父亲李洁是个生意人,在京城中开设有一家名为“恒昌”的油店。起初,店里买卖兴隆,攒下不少资产。但经商难免有起有伏,若干年之后,油店逐渐出现亏损,以至于李洁自身的生计都无法保证。
就在这困难的当口,李在田主动站了出来为父亲分担压力。他在已经取得武举人功名的情况下,放弃继续科考的机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恒昌”油店的经营中。
在他的精心打理下,油店逐渐扭亏为盈,重新恢复了昔日的兴盛。按说李在田经营有功,油店产权如果内部传承的话应该给他大头。但父亲李洁偏爱小儿子李在人,一心想将这跟产业留给他。李在田知道父亲的意思后,不争不吵,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一决定,仍与弟弟李在人相处和睦。这种大度的举动,让外界对他大加称赞。
多年后,李在田去世。由于没有留下什么产业,他的儿子们一度都生计艰难。好在这时李在人没有忘记兄长当年的恩情,便拿出油店的收入分给侄子们。这也称得上是“兄友弟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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