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津南区围绕区域资源优势,发挥国家会展中心(天津)“旗舰”效应,立足市民对汽车领域消费需求,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将发放400万元汽车消费券,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津彩南望 焕新出发”2024年津南区汽车消费券。
二、补贴内容
本活动适用以个人名义在“适用汽车企业”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一是购置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
购车金额10万元以内,补贴1000元/辆;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2000元/辆;20万元(含)-30万元补贴3000元/辆;3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辆。
二是购置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购车金额10万元以内,补贴1500元/辆;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2500元/辆;20万元(含)-30万元补贴3500元/辆;30万元(含)以上补贴4500元/辆。
(购车金额指使用政府消费券补贴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
三、适用范围
在津南区域内依法注册、经营纳税、能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汽车4S店,可通过自愿报名形式向津南区商务局报名,审核通过后,列入“适用汽车企业”名单。
四、活动时间
领券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领完即止,核销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面向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在“适用汽车企业”订车并已交付定金,且于2024年10月31日前交付全部尾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
如2024年10月10日前400万元汽车消费券领取完毕,则以“资金使用进度公示”达到400万元的当日作为“发放结束日”,当日24时前发放的汽车消费券全部有效,在“发放结束日”次日零时起,汽车消费券停止发放。
五、领取及核销
(一)领取方式
线上方式:关注“天津市津南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专题版块中的“汽车消费券”,可进入活动规则、领券界面。
线下方式:现场在“适用汽车企业”扫描活动宣传海报“二维码”进入领券界面。
领券界面将同时显示8档汽车消费券,消费者可根据实际购车种类、金额,领取对应档位的消费券。
(二)领取及核销规则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津南区汽车4S店即“适用汽车企业”订车并交付定金,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手机号码,在订车次日,订车人根据购车种类、金额领取相应档位的“汽车消费券”1张,即为领取。
2024年10月31日前,订车人交付尾款过程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出示“汽车消费券”使用津南建行收单POS机交付尾款完成购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购车人使用消费券确认函》中签字确认,即为核销。
(三)退单情况
如预定订单发生退单情况,未使用的消费券作废;如已支付资金的订单发生退单情况,仅退回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内“价税合计”金额扣除汽车消费券面额。
六、宣传方式
通过津南区商务局公众号、天津市商务局官网、网信津南、融媒体中心以及今日头条、今晚报、天津本地宝等各级媒体渠道,进行线上宣传报道。
各参与活动汽车4S店,统一制作活动宣传海报、易拉宝,在现场布置宣传,同时通过各自品牌宣传力量进行广泛宣传。
七、注意事项
2024年9月29日前,在“适用汽车企业”订车,2024年9月29日后付款的,不在本活动补贴范围。
2024年9月29日前,在“适用汽车企业”订车,2024年9月29日后退订并继续在原“适用汽车企业”购车的,不在本活动补贴范围。
参加活动的企业如出现套取资金情况,将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八、客户服务
购车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建行津南支行或向“适用汽车企业”咨询。
(建行津南支行咨询联系电话:88919959)
来源: 天津市津南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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