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在“平安厅”茂名公安局长信箱来信求助,称其被诈骗份子以办理入职、入学的方式诈骗钱财。

该嫌疑人周某某声称可以帮其儿子办理入职政府部门手续事宜,但需要支付现金15000元,其同意之后便向周某某支付现金15000元,事后周某某无法办妥也没有退款。期间其向周某某咨询办理学生入学事宜,周某某声称也有能力办妥后,其收取几名家长的费用后也转交给周某某,但周某某至今也没有办妥......

近日,周某某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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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求职者“找份高薪工作”的迫切心理,往往谎称自己认识教育部门领导、拥有“特殊渠道”或“内部指标”,暗示自己可以帮助家长或求职者成功入学求职,引诱被害人支付“关系费”“指标费”“活动经费”等,等到家长或求职者识破骗局,这些钱款已经被花销完,被害人不仅经济受损,同时还会耽误正常的入学求职机会。

警方提醒:

1.我国的招生政策是公开透明的,学校按照程序和要求对外招生,家长们要摆正心态,不要将希望寄托于找关系、走后门等非正常途径,绝不能相信号称有“特殊渠道”等话术的人员,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入学资格,可通过咨询相关教育行政机关、查询教育部门官网等正当渠道获得招生信息。如发现个人或机构有不正当地招录通知,要警惕是否为骗局,必要时报警处理。

2.求职者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选择正规的求职渠道。对于求职面试的公司和岗位进行多方面了解,查看应聘的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对入职前要求缴纳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必要时可以向有经验的人或相关部门咨询和求助,以免落入招聘陷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茂名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