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警情通报,将深陷舆情漩涡的三只羊又拉到人们眼前,此前三只羊风波不断,录音事件再添火!三只羊遭反噬?大杨嫂长文回应“录音门”:身正不怕影子斜。真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9月26日,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4年9月20日,我局接三只羊公司报警称,网上传播涉卢某某的音视频不实,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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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把“三只羊录音门”事件做了基本定性,那么事件中王某某利用Ai技术生成谣言并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行为都违反了哪些法律?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带大家一起分析下,王某的行为具体触犯哪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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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名誉权侵权

网传的涉卢某某音视频确为不实信息,对卢某某及其所在的三只羊公司造成了名誉损害,那么编造者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因此,卢某某及三只羊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其次可能构成诽谤罪

如果王某某编造的音视频内容具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性质,且情节严重,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那么他可能面临诽谤罪的指控。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在此事件中,关键在于音视频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王某某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的恶劣程度。通报中王某某的行为显然构成该罪。

再次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王某某的行为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或者对卢某某的生活、工作等造成了严重影响,他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就目前网络信息,没有造成这种严重程度,我个人倾向于不构成该罪。

最后在此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鉴定至关重要。合肥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同时在其电脑、手机和制作AI音频的网站中发现了伪造相关音视频的证据。这是一起涉及名誉权侵权、又涉嫌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犯罪、还牵扯证据收集与鉴定以及网络谣言法律责任的复杂案件。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裁判。关注我,我是李肖峰律师,立志做一名只说真话的靠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