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央部委审核通过

温岭市99台老旧电梯

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1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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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电梯使用年份较久,维修费用高,不少居住在老小区的居民生活有诸多不便。随着温岭市城市化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成为这部分居民的迫切需求。

目前,国家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实施更新改造老旧电梯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为未开工或2024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的正在施工的电梯更新改造任务,已完工的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二、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

三、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四、申报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来源:温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