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医疗体系不断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药学服务的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提升成为推动医疗质量提升的重要一环。药师在为临床和患者开展药学服务的同时,应享有收取药师服务费,以促进药师的职业持续发展和药学服务的良性循环。药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保障安全合理用药、降本增效避、免要害的发生,更是体现药学服务技术和劳务价值。

本期《药有作为》专栏,特别邀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主任药师孙艳主任为我们讲述药学服务在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的挑战所带来的思考。

《药学瞭望》:孙主任,您认为当前药学服务在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方面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应如何克服这些挑战?

孙艳主任:随着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推进,药学服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强基固本,创新药学服务模式,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成为摆在我们每一位药学人面前的重大课题。

在此我们要更加认识到:

一是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药学服务的创新与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药学人才队伍。我们需要加强药学教育与培训,提升各级药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以及实操能力。

二是药学服务作为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升药学服务的品质和内涵,才能确保患者安全、医疗质量以及人民健康。

三是药学服务的最终目标,是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安全、有效、合理用药,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及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药学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药学服务的实践,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我们要勇于尝试新的服务理念、新的服务模式、新的技术手段,以创新驱动药学服务的发展。

五是药学服务的发展,离不开交流与合作。我们要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分享经验、探讨问题、寻求问题解决方案,推动药学服务与药学事业的共同进步。

因此,药学部门要从人才、学科、科研能力上提升整体服务素质,并积极适应医保支付改革,促进药学向更专业化、同质化转变,以满足临床需求,推动医院的高质量发展。

《药学瞭望》:在推动药学服务立法和药学服务费收费方面,您认为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未来还有哪些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

孙艳主任:在推动药学服务立法和药学服务费收费方面,在全国学科带头人药学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确实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首先,药师立法在国家各部委的高度重视下,已由国家卫健委牵头执笔药师法立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为推动药师的职业地位和专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随着科技的进步,创新药的不断涌现,人民健康的需求,合理用药的保障,医保费用的降本增效等,都已得到了各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多个地区已经开展了药学服务收费试点工作,如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药学服务类项目调整通知,就是一项重要的实践探索。今年8月16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涉及的药学服务类项目包括“药学门诊诊查费”和“住院医事服务费(临床药学加收)”等七项。通知自9月21日起执行。药学门诊诊查费为30元/次,备注中特别补充到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前提,该项目限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列入医保甲类,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0元/次,个人负担10元/次,不计入起付线和封顶线。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药师的技术劳务价值,也为药学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未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掌握政府对药学服务能力提升与创新的要求,提高社会各界对药学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和认可;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药学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呼吁药师法立法;三是加强监管与评估,确保药学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四是持续推动药学服务创新,探索更多符合患者需求、提升医疗质量的服务模式。

通过这些努力,我相信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在药学同仁们的共同努力下,药师们将在医疗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专业价值作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

《药学瞭望》:您刚才提到药学服务需要适应医保支付改革,能否具体谈谈这对药学部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以及我们该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孙艳主任:随着医保支付改革的深入,药学部门确实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医保支付改革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健康的需求的同时,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这对药学部门提出了以下新要求:

首先,药学部门需要更加注重药物的经济性评价。在选择和使用药物时,不仅要考虑其疗效和安全性,还要综合考虑其成本效益比,确保患者得到最高的治疗获益。

其次,药学部门需要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药方案。通过参与临床路径管理、多学科会诊等方式将药学服务融入到DRG和DlP的管理中,针对临床发生用药相关问题,开展闭环的药事管理工作,在药师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患者的治疗需求,同时为临床提供精准的用药建议,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浪费和费用支出。

此外,药学部门还需要积极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管理制度、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等手段,提高药学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药学服务。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积极的应对态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掌握最新的医保政策和药学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要勇于探索和实践,不断创新药学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医保支付改革的要求,为推动我国药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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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药学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