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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案的这些年里,我深知一个个案件就像一场场复杂的博弈,有时表面上的问题往往会掩盖深藏其中的纠葛。

就比如这个案件,刚收案时,我心中不禁泛起一丝好奇:都说执行工作干得好不好,最直接的标准,就是能否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巧了,这居然真是一宗涉及金条交付的执行案件。

然而,当我细细翻阅案件材料时,这份好奇很快就被疑问取代——申请执行书上明明写着金条已经悉数交付,也附有收条,为什么申请人还要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呢?

困局:“真假金条”的疑问

我迅速拨通了申请人的电话先了解下情况,听到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

“请法院帮帮我,我收到的金条都是假货!”

这番话令我大吃一惊:“确定吗?从你提供的照片看,金条上可是写着‘XX银行金条’的字样。”

“确定!”对方几乎是带着哭腔回应,“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的。”

“既然是假的,你们为什么还签了收条呢?”我追问道。

“我们当时完全没想到对方会造假,到银行询问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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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虽然还未通知被申请人到庭,但我已预感这起案件将会十分复杂。

一方声称已经“履行”,另一方却要求强制执行,这背后必然隐藏着某种隐蔽的不诚信行为。

翻看卷宗,我继续梳理着事情的来龙去脉。本案申请人王女士,是王大伯与前妻所生,王大伯离婚后与许阿姨再婚,并育有一子小王。2022年6月,王大伯病逝且未留有遗嘱,生前也未与人签订过遗赠抚养协议。

此后,王女士将继母许阿姨及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王大伯的遗产。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许阿姨和小王向王女士交付4.5根金条(每根100克),并处理相关股权过户及银行存款分配事项。

判决后,王女士委托丈夫李先生与小王完成了4根金条的交接,至于剩余的 0.5 根金条,双方约定按黄金市场价格折价支付给了王女士,王女士一方也签署了收条。

然而,当王女士拿着收到的这4根“金条”去银行鉴定时,却被告知,这些金条根本不是黄金,而是仿品,甚至每根的重量也只有50克,并非约定的100克。

至此,事情似乎陷入了“罗生门”:一方面,王女士一方签署的收条表面上可以证明小王和许阿姨已经交付了金条,但如果交付的是假金条,那么小王一方可能涉嫌欺诈;另一方面,如果交付的是真金条,而王女士故意调包,则她可能涉嫌恶意申请执行。

案件的复杂和人物关系的特殊让我意识到,仅凭当前的证据和法律条款,并不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我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执行谈话。

强制与善意:扣押后的释理

接待室里,李先生出示了涉案的4根“金条”,并直言不讳地表示他认为是小王一方进行了造假。

“我给你的金条肯定是真的,你也签了收据,我已经履行了我的义务。”小王冷冷地回应,显然不愿继续讨论此事。

“你说是真的就是真的?银行怎么说是假的!而且这些金条的重量也不对,根本不是100克,只有50克!”李先生的质问带着愤怒和激动,“你怎么能骗你姐姐呢?”

面对姐夫的质询,小王显得极为不耐烦,表示自己有急事处理,要求尽快结束谈话。

看着小王的态度,李先生更加气愤,“你姐姐信任你,我才没有在交付时仔细检查金条。”

“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就想霸占你爸爸的遗产!”李先生越说越激动,“不只是金条,你还转移了其他财产!”

“你这是诽谤!”小王也激动起来,愤怒反驳。

眼看继续争论也没有实质性结论,双方也陷入更为对立的局面。面对这些“金条”,我决定将这些金条扣押,并向各方明确说明后果的严重性:“事情的真相或许只有说谎者自己最清楚。现在金条已经被法院扣押,如果后续送交鉴定,将使事情走向不再由当事人掌控,我建议你们慎重考虑今日的局面。”

听我说完后,小王表示要去卫生间,而后居然径直扬长而去。这出乎现场所有人的意料。

尽管在法院的劝导下,不久后小王重新回到了接待室,表面上也表示愿意继续沟通,但他的行为着实让案件的迷雾更加浓厚。

这些金条是否就是当初被执行人交付的原物?欺诈行为是否成立?小王的行为是心虚的表现还是另有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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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心里不断“预演”案情的发展,倍感揪心,“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不仅不诚信的一方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另一方也将成为受害者,因为这意味着继母女之间、同父异母的姐弟间的情谊也将就此分崩离析……”

破局:“狸猫换太子”的替代履行

经过反复权衡,我意识到,黄金的真假或许需要鉴定才可分辨,但双方之间的亲情或许更需努力才能维护。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加以善意引导才是上策。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双方如果继续直接对话,还是会充满“火药味”。我决定采取区分策略,分别约双方单独谈话,并将话题引向双方的亲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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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王女士一方回忆起与弟弟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谈到父亲生前的点滴,情绪渐渐得到平复,也表示不愿意让金条的真假问题就破坏了家庭的和睦,并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解决办法,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至于让家庭关系彻底破裂。

小王的态度也悄然发生了转变。在单独谈话中,他对之前的态度进行了反思,表示愿意与我沟通,可以配合法院的工作,至少不像之前那样试图逃避问题。

随着双方敞开心扉,我感觉到事情已然出现转机。

“王大伯虽然没有留下遗嘱,但我相信,他肯定希望你们一家人能够继续和睦相处。”在唤起亲情回忆的同时,我也不断讲明案件的严重后果,“无论金条真假,必有一方存在恶意。任何一方的继续坚持其实都是将自己和对方往深渊里推,你们双方都要做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准备。但我相信,这份‘恶意’即使是坚冰,也终该融化,因为你们是至亲!”

至此,双方态度终于有了质的改变,我又给了双方进一步冷静思考的时间。

几天后,我意外地接到了许阿姨的电话。她表示,希望通过法院的调解工作,达成一种对两个孩子都有益的解决方案。

听完电话后,我更坚定了,要找到一种既能保护法律权益,又能维护家庭和睦的最优解决方案。终于,经过反复沟通和引导,双方同意和解,并一起协商解决办法。

在我核实到小王有其他金条可以履行义务后,双方最终商定,小王交付给王女士4根其认可的金条,王女士则撤销了执行申请。扣押的金条也由小王取回,剩余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对于这种折中的处理方式,双方也都表示满意。虽然案件顺利执结,但毕竟两方中确实有人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对此必须予以负面评价。因此,我又进行了相关的批评教育工作。

“感谢您的专业和耐心,让我的执行请求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处理,谢谢。”没过几天,王女士送来了一封感谢信。

在这起案件中,金条的真假虽然引发了纠纷,但真正触动人心的却是那段因继承而变得复杂的亲情。通过善意和理解,我们不仅实现了公平正义,也避免了这个重组家庭滑向深渊。可以说,本案得以圆满解决,不仅是强制执行的成功,更是善意执行的胜利。

在法律的天平上,真正的平衡往往在于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与真诚引导。作为一名执行干警,在处理家事纠纷时,善意的执行与法律的公正往往需要相辅相成,金钱和法条诚然重要,但维护和修复破碎的亲情也是我们应当学会的重要课题。

本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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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嘉辉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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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泓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二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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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文字:徐嘉辉、杨泓艺

责任编辑:蒋梦娴、张巧雨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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