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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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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向企业负责人介绍“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以前遇到法律难题,总发愁不知怎么办,现如今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问问检察官。”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某现代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不久前,通过检察机关办案,该企业不仅挽回了因商业秘密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及时完善了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从遇事犯难到解决问题找法,企业的信心植根于看得见的“检察护企”实效。今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后,宁夏检察机关迅速按下“启动键”,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对接企业发展法治需求,把专项行动成效写入高质效办案、突出问题整治、惠企暖企的检察实践,护出企业发展信心,绘出以检察之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高质效办案“护”好一企

“检察护企”要“护”出公平正义,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

宁夏某公司成立40余年,产品畅销全国。2023年7月,张某向该公司声称,其手中掌握与该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的视频,一旦在网络上曝光,将对公司声誉及市场形成重创,称自己可帮该公司购回相关视频并删除,以此为由向该公司索要50万元,该公司随后报警。2023年8月初,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就案件性质、罪名定性、取证方向等同侦查机关达成共识,初步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并通过细致审查,夯实证据基础,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为避免案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检察官多次对张某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向该公司出具致歉信并取得公司谅解。结合张某认罪悔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得法院采纳。今年2月6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个案办得精准,离不开有力的办案指导。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研究出台涉企办案社会调查制度,先后印发《关于全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涉企类案件的指导意见》《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工作指引》等,明确相关涉企案件办理常见问题、甄别重点和工作机制,指导全区各级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对重点案件及时调度、推进,全面提高办案质效。

成效随之从个案延伸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过程。今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3人,制发检察建议10份,追赃挽损900余万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加强打击企业实际控制人实施的财务造假、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骗取贷款、关联交易等违法犯罪,共起诉18件32人,强化释法说理,确保办案效果;办理涉企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72件,提出监督意见162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8件,提出监督意见18件;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4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9件。

聚焦突出问题促治一片

“空壳公司”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是社会治理难题,也是“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着力整治的突出问题。

今年7月,青铜峡市检察院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逃避税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个案规律,建立“空壳公司”法律监督模型,对辖区2023年以来企业登记信息、企业税务缴纳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水电费缴纳信息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筛选出“四无”(无税款、无社保、无用水、无用电)公司风险线索173条。同时,该院推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7家公司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其中8家公司涉“空壳公司”,3家企业存在经营地址改变,但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情况。

7月23日,青铜峡市检察院针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清理,并从建章立制、强化宣传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有力推进“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整治不止于一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涉企民商事案件执行监督、涉企“挂案”专项监督、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等多个“小专项”,辐射带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全区各级检察院针对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包括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通过数据碰撞、重点审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提升企业信心和安全感。此外,全区检察机关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着力纠正违法行为,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活力。其中,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构建“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调取上万条数据,通过碰撞比对,排查出涉案未处置完毕的异常注销企业35家,督促行政机关对4家恶意注销企业撤销注销,并促使银川市检察院与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签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变更、注销行为联动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强化恶意注销风险防控,系统规范企业依法经营。

对接企业需求惠及一方

“行政处罚撤销了,为什么不把罚款退给我?”今年6月25日,中卫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依托全区“检察官进万企”活动,对企业反映的行政机关处罚被复议撤销后未返还罚款的问题线索,开启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返还企业罚款。同时,针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结合具体案件与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进行座谈交流,督促行政机关准确合理行使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诸多企业的司法需求,正是在这样的有效对接中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窦朝晖先后带头走访16家企业,宣传“检察护企”专项行动15项重点工作,收集36条意见建议,提升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区各级检察院主动对接,建立“检察护企”工作联络点等站点36个,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26个;开展“检察官进万企”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113场次,走访调研534家企业,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惠及企业4000余人。

伴随着“检察护企”的深入开展,一个个常态化护企机制也落地生效: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政府签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共同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心声;吴忠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产业园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联合组建“法治护航”先锋队,打好法治护企“组合拳”;固原市检察院联合两级公安、法院在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法律护企服务站”,检察官与企业结对联系,一对一向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全区检察机关收集到90条企业家意见建议,推动办结75条,办结率83.3%,化解涉企纠纷61件。

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服务保障经济体制改革,自觉对标自治区党委、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细化具体措施,一体联动、协同服务,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单曦玺)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