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某名下存有营业执照信息,且已于2022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收入相对稳定,但今年4月份享受低保人员名单上仍然有她的名字,请迅速核查。”日前,桃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督查时发现该问题后,立即督促民政部门调查核实。

“我们通过调取名单、查阅资料、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查验相关问题后,发现文某某的信息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导致其多领取低保金3900元,现已全额追回并上缴国库,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低保救助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用好、管好。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社会救助这一“小微权力”领域,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采取入户走访、随机抽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紧盯低保工作中入户核查、审核、公示公开等评审环节及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重点环节工作开展全链条监督,对新办、停发过程中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低保政策落实中履职不力、优亲厚友、揩油抽成等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保未保、公示信息不符等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核实更正,坚决杜绝漏保、错保现象,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到位,助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今年以来,已开展监督检查35次,督促民政部门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待遇3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7.4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154人次。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民政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3项。通过开展与人社、财政、工商等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和核查,掌握救助对象财产、收入变化,对不符合条件救助对象进行清理,实现低保救助对象动态评估,及时解决“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问题。截至目前,共调增低保对象1521户、调减低保对象32户。

“我们将持续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民生领域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典型问题,让社会救助更‘阳光透明’。”桃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谢雨师 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