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成书于十六世纪初叶,当时欧洲已经进入了文艺复兴时期,而作者的祖国意大利却依然四分五裂,军事实力弱小,成为欧洲大陆其他国家争相欺凌的对象。马基雅维利渴望一个极权强硬的中央政府,使意大利统一、独立、强大起来。与此同时,马基雅维利也亲自投身政界,在外交舞台上为意大利效力,并积极筹划创建意大利自己的强大军队。后来,马基雅维利在复杂多变的意大利政治斗争中遭到奚落,迁到佛罗伦萨附近的一个小山村专心钻研历史和君主统治之术。作者写作《君主论》的初衷是为了将此书作为礼物献给当时的统治者,以图重新获得信任,重返政界,施展自己的治国大略。奈何,这本书却石沉大海,并未获得统治者的重视,马基雅维利也未能重返政坛。只是在作者死后,《君主论》才得以公开出版,并被学界誉为政治学的开山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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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书,技术性很强,内容主体都围绕着君主如何实行有效的统治。从现行价值判断的角度来看,作者的“立场”是很有问题的。然而从纯粹知识的角度看,全书字里行间却将作者的天才和远见展露无遗。这些天才和远见包括:对人性深刻的洞悉,对权力操作的精致入微的理解,对政治事务务实的态度和开阔的视野,对历史发展也表现出一定的远见。

作者很多技术性的方法都超越了“阶级局限”,对历史及现实始终有很强的解释力。比如作者强调“一个人纵使在武力上十分强大,可是在进入一个地方的时候,总是需要获得那个地方的人民的好感的”。又如作者指出“世界上最弱和最不牢固的东西,莫过于不以自己的力量为基础的权力的声誉了”。这种实力政治和实力外交,如果不作价值观的评判,确也长期是不容否认的客观现实。联想到过往许多统治者试图篡改历史,给自己的脸上贴金,但历史的真相最后还是会大白于天下。因为历史是由人民书写的,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检验,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人都熬不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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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作者在历史上以强硬的现实主义者而著称,《君主论》也是专为君主的专制统治而写,然而全书竟然也不时地体现出了一定的爱民情怀。如作者就曾写道“人民的目的比贵族的目的来得公正,前者只是希望不受压迫而已,后者却希望进行压迫”。可见作者本人的形象并不像有些人所形容的那样“可憎”,相反,在当时意大利的政治背景下,作者不过是直接、无遮掩的揭露了政治现实、“可憎”的一面。

相对于《君主论》的现实主义,《联邦党人文集》闪烁出更多的理想主义。《联邦党人文集》成书于1787-1788年之间,西方世界已经进入了启蒙时代。本书主要是当时美国联邦党人麦迪逊,杰伊,汉密尔顿为替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作辩护,而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系列文章的结集。1787年美国宪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基石。然而正如本书所展现的一样,这部宪法在当时的美国人民当中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和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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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书所透露的情况来看,美国人民最大的分歧集中在两个方面:是否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合众国和联邦合众国的权力是否过大以至足以威胁美国人民的自由。与我原本以为本书主要讲述如何分权,如何制约权力不同的是,本书的作者主要笔墨都是在为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的必要性辩护。作者一再声称一个坚强有力的联邦政府不但不会威胁美国人民的自由,相反恰恰是保护合众国人民幸福和自由所必需的。这里并不代表作者看不到过大的权力的危害,正如作者所声称的“政府本身就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作者充分预见了人性的“恶”和不完美。

本书作者竭力为权力辩护却恰恰是因为美国人民对权力的过于不信任,以至难以组成一个真正有效的政府而陷入无政府主义的混乱中。作者指出“因为人类有某种程度的劣根性,需要有某种程度的慎重和不信任,所以人类本性中还有其他品质,证明某种尊重和信任是正确的。共和政体要比任何其他政体更加以这些品质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因此,“在适于托付这些国民利益的地方,同时也应给予相应的权力”。作者在反驳美国部分民众过于担心权力滥用对自由的危害时说“滥用自由与滥用权力一样,都可能危及自由;前者案例之多并不亚于后者”。这些观点初看起来,对于一个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显得相当的保守,然后却从反面印证了美国人民对自由价值的倚重和对权力的不信任的程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联邦党人的保守才恰恰成就了一个彻底民主的共和联邦政府。全部问题归结起来,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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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的政治学者亨廷顿在考察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后,提出很多国家无法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管理政府,导致这个国家的政治无法进入现代化。这也算是跨越世纪的一个遥相呼应。而更多的现实情况是,政府权力太过强大,导致其已经不能有效管理自身。如同美国前总统里根所言,政府本身已经是问题的根源。

《联邦党人文集》主要是对美国宪法的辩护,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此书对于理解制定宪法时美国人民关于政府的观念,对于理解美国的宪法本身都颇有裨益,比如美国为什么会建立“一个半院体制”,为什么美国没有坚持彻底的“三权分立”而是在三权之间有一定程度的混合,如何保障三权各自的独立免遭其他两个权力的侵犯等等。当然作者的有些观点虽然是为1787年的美国宪法文本辩护,却为后来的宪法修正案所否定。比如,作者不主张在宪法文本中写入权力法案的内容,认为“人权法案,……,列入拟议中的宪法,不仅无此必要,甚至可以造成危害。”其理由是人民原本就未曾授权政府限制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却要在宪法文本上对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是不可思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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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这里显然对权力的扩张本性估计不足,也对权力法案对保护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二年后,美国就通过了十条权力法案,显示了美国人民的睿智。当然作者也坦诚1787年美国宪法并不完美,因为“一切经过集体讨论过的方案均为各种意见的混合体,必然混杂每个个人的良知和智慧,错误和偏见。将十三个不同的州以友好,联合的共同纽带联结一起的契约,必然是许多不同利益与倾向互相让步的结果。此种原料安能制定出完美无缺的成品?”。的确,人世间没有绝对完美的宪法,但人类一刻也不能放弃追求一个更加完美的世界秩序。

《君主论》,《联邦党人文集》都强调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但是二者分别成书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时代的进步使得后书的作者处于更高的文明阶段。前者致力于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君主政府,后者则致力于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共和政府。前者宣告政治学摆脱神学束缚,成为一个世俗的独立学科;后者则是政治科学经过启蒙理性以后,如何建构起新的世俗权威。 [原载于正义网2006年8月22日“法律博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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