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函〔2024〕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启动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二、补贴范围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符合报名标准的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先购先申请,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如补贴额度提前用完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三、补贴标准
产品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1500元(含)以上的,经电动自行车新车所有权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给予一次性500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
每位消费者仅限享受1次补贴。
四、具体流程
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申请受理地为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开具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微信APP搜索“粤焕新”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的云浮市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和支付凭证等原件扫描件。如出现退货情况,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款。
五、参与企业
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微信APP搜索“粤焕新”平台查询参与活动销售企业名单,参与活动销售企业名单将动态更新。
来源:云浮商务局
一审:陈海杏
二审:邓可强
三审:叶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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