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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青县法院巧用“保全+调解”的模式,快速化解了一起标的额近四百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最佳诉讼效果,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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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农业科技公司从事黑牛养殖和销售,2023年被告某牧业公司从原告某农业科技公司处购买黑牛,后原被告签订《黑牛买卖协议书》,约定了买卖黑牛的数量和价格,同时约定被告在款项付清之前原告保留涉案黑牛的所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有任意一方违约需按照总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黑牛,但被告拒绝支付款项。原告多次交涉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依法对被告名下的财产在430万元内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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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团队法官收到原告提交的保全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并认真了解双方企业的经营状况。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受理条件,法官作出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后,立刻通知执行保全实施部门,联合推进保全进程。

“要想诉前保全真正发挥解纷作用,提高效率、加快速度是关键。”保全实施团队按照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奔赴外市进行线下保全。在被告方不予配合的情况下,保全实施团队通过多方协调,顺利完成了对250头黑牛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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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速裁团队主导下,调解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在翻阅案卷材料并了解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在保全到请求金额的情况下,本案调解成功可能性较大,遂在保全实施团队的协助下通过电话远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期间,面对原被告反复变更调解意向,速裁团队坚持耐心协调、释法说理,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随后第一时间将整理好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通过网络传送至百里之外的被告处,被告当场签字盖章确认。至此,本次纠纷圆满化解。

供稿:胡廷安 吕丹 编辑: 张茹

初审: 孙 心冉 复审:张振峰 终审: 李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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