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是佛教的一部极为重要的经典。在内容上,包含了显密性相,各方面重要的道理;在宗派上则横跨禅净密律,均衡发挥,皆详尽剖析开示。圆瑛法师是近代研究《楞严经》最为著名的法师,有“楞严座主”、“海内独步”的美誉。圆瑛法师花数十年心血结成此书,内容丰富、细密,成为讲述楞严经的经典著作,得到了教内外的一致认可。
《楞严经》讲义
十、别解文义·正宗分(四百二十七)
【前文提示】别解文义部分目录简表如下,红线所指为正在讲解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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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示虚妄】
总示虚妄分三:总结妄造、分别轻重、重明妄发
· 总结妄造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此结前地狱十种之习因,六交之果报,若因若果,一一皆是,不了自心,迷于妄见,不达众生相空;由此于诸众生,起于妄情,十因六果,靡不资始乎此,故云所造。若能了知,循业妄发,所有因果,皆如梦中境界,梦时非无,及至于醒,了无所得也。
· 分别轻重
若诸众生,恶业同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上来所说地狱,因以习成,果以交报,大分因果,俱是如此。然地狱数有多少,苦有重轻,今略分析之。意谓若诸众生,六根对十因,如是恶业,无不同造。前之所谓纯情者,以此纯情即沉,入阿鼻狱,此极重无间,分明独为一狱,与下八无间有别,故留阿鼻不翻。入此狱中,诸苦备历,故云受无量苦。若沉心中,有谤大乘等,劫尽更生十方阿鼻,故云经无量劫。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此六根具造十因,但不同时,故云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者:谓除当根各造外,复兼余境(即十因也)余根故。是人则入八无间狱:即前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此即重生无间者也。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此唯言身、口、意三,六根不交作故;唯言作杀、盗、淫,十因不圆造故。不交作、不圆造,各未尽其极,反显上之堕阿鼻狱者,必是十因圆造,六根交作耳。入无间狱者,必是六根各造,十因互犯;是知此科之罪,较上轻微,对下则重;故曰是人则入十八地狱。准《泥犁经》,火狱有八,寒狱有十者是也。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
三业不兼者:谓身、口、意三,不全具也。中间或为:或者不定之辞,若错落具陈,应有九句:一身口犯杀盗,二身口犯杀淫,三身口犯盗淫,四身意犯杀盗,五身意犯杀淫,六身意犯盗淫,七口意犯杀盗,八口意犯杀淫,九口意犯盗淫;方尽根境,各皆具二缺一之数也。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而受苦稍轻,劫数稍短矣。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见见一根者:于六根现见,止见一根。单犯一业者:于杀、盗、淫等,唯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而受苦益轻,劫数益短矣。以上所论,因以圆兼者为重,单独者为轻;果以因重者狱少,因轻者狱多也。二分别轻重竟。
· 重明妄发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由是众生,造业不同,受报亦别。如上五段,恶业不同,即别作别造也。所感果报,各从其类。于世界中,入差别同分地狱,以受其报也。此因前问,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耶?故今答云: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则非私受也明矣。前又疑问: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耶?今答云:妄想发生,非本来有,则是妄生也明矣。《正脉》云:夫生之由己,应悟灭亦由己。灭之何如?绝其恶业而已!学人慎勿闻其虚幻,遂忽略而不绝其业。当知虚幻,不但地狱,即今目前苦事,亦是虚幻,由前业力,宛然坚实,卒难得脱,卒得堪忍,岂可不自忖乎?是知佛慧,不可不领;而佛戒,亦不可不遵矣!初地狱趣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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