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李博超这一上午都显得心不在焉。

每隔三五分钟,他就会登录一次购物网站,查看“已买到商品”的物流动态。

拿到快递后李博超反锁上了宿舍房门,又整理了一下被褥,在床边地上铺了几张旧报纸,然后在水盆里洗了洗手,再把黑色垃圾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在床上,一件一件地打开包装。随着一件又一件的包装被打开,李博超的心跳也不断加速,他仿佛能听见内心深处有极为粗重的呼吸声,手指也在发抖。

摆在床上的东西有:白色防走光打底短裤,一条肉色连裤袜,一件粉色改良款长旗袍,还有那件迟到的快递包裹里的——一双白色大码高跟鞋。

李博超吃力地吞下一口口水。紧接着,他飞快地将这些女士衣服穿上。

李博超的身材略胖,一米七五的身高,一百五十斤的体重,无论对于女人还是男人都绝对算不上苗条。为了穿上合适的旗袍,他加付了店家20元加大手工费。

如果大街上出现一双44码的白色高跟鞋,想来很容易被人注意到吧,李博超这样想。不过这双鞋绝对不会有这样被人关注的机会,因为它只可能出现在这间宿舍。李博超穿上了高跟鞋。他缓缓地站起,轻轻地走到门口——他不希望这过于铿锵的脚步声被好事者捕捉到,即便多数人不会有这样丰富的想象力就此推断出现时现刻在宿舍里的这一幕,也难免会在第二天追问李博超是否在今晚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和单间之便同某佳丽畅谈人生。门上悬挂的穿衣镜里,映出了一个女人的身影。

当然,镜中男扮女装的“女人”,其实只有在衣着上才能看出;至于内心是男是女,恐怕李博超自己也无法一下子就能给出确切而坚定的答复。至此,李博超如愿实施了自己酝酿已久的变装计划。

看着镜中的自己——李博超刻意回避镜中自己的脸,他总觉得那里有一双陌生人的眼睛在看着自己,李博超的脸颊在发热,他在床上躺了下来。

冲动过后是深深的不安。李博超等到呼吸渐渐缓和,才开始审视自己的床铺。粉红色的旗袍、白色的内衣和高跟鞋、肉色的连裤袜,方才还深深迷恋的衣物现在看上去都极为不妥,甚至让他感到恐惧。

宿舍内外一片安静。隔壁宿舍的人还没回来——李博超的单位地处乡镇,远离市区,没什么好玩的去处,单身青年们在食堂吃过晚饭也无非是凑在一起打扑克,或者守着各自的电脑看电影或玩游戏,不到睡觉时间决不回来——即便是回来了,他们也绝不会去李博超的宿舍打扰他的清静。

其实如果忽略这特殊的癖好,李博超绝对是个正常的普通人。他不抽烟,不喝酒,爱看书但不是书痴,爱画画但不是画家,爱打游戏但不是游戏狂,爱收藏玩具但不是收藏迷,总体上看虽然算不得阳光健康,也能够得着有益无害。

都说女孩相貌从父,男孩相貌随母。李博超的母亲年轻时是公认的美人,即便后来到了更年期依然风韵犹存。李博超生来就有母亲打的好底子,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头发乌黑卷曲,曾是邻里间乐于品评的焦点。及至进入青春期,长出了小胡子,冒出了青春痘,这更贴近女孩的俊美才慢慢消却。

李博超小时候,并没有人拿他当女孩看,更不会把他朝着女孩的方向培养,反而希望他早点长成堂堂男子汉,凛凛大丈夫。李博超也确信自己在生理上绝对没有问题,至于心理方面,他认为内心深处有关于变装的最早诱因来自于电视。

那时候没有电脑和手机,除了读书看报就是电视。李博超很小的时候,常在大人的怀里看电视,大人看什么跟着看什么,虽然大部分看不懂,也不需要看懂。那时的电影电视风格保守,立意传统,而且大多数时候都要贯彻惩恶扬善的中心思想,往往把恶的演得更强,善的演得更弱,丑的演的更鄙,美的演得更惨,于是不乏清纯亮丽女主角被害受辱的情节。李博超记得那时的女主角不似现在的女演员形销骨立棱角分明,都是珠圆玉润温婉有加,多数时候一袭素衣,光彩照人。

虽然那时的李博超没上过健康教育课,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有关知识的普及,但在懵懂中看着电视里的女主角被恶人托起玉体、轻解罗裳时,无论是女主角昏迷不醒还是怒目圆睁,他的心跳总会莫名加速。

有次看着电视睡去,爷爷帮他脱掉外衣抱他上床,半梦半醒之间感觉到爷爷在解他领口的纽扣,一瞬间仿佛受辱女主角魂魄附体一般,羞耻感笼罩全身,很是哭闹了一番,让爷爷大惑不解。稍微长大一点,电视里古装剧盛行,看到白衣白裙挥剑若舞的女主角,李博超竟也常盼望自己一身白色,包括鞋子和袜子。

从那时起,李博超就开始翻腾家里的衣柜,但并没有专门找女性衣物的倾向。在他小时候,白衣服往往只有那种在运动会或者其他正式场合才穿的白衬衫,至于裤子和袜子,许是因为易脏难洗的缘故,家里很少买。

那只是仅有的几个晚上。李博超那时候并没觉得穿白衣服有什么不妥,也不能叫做偷穿,至多只是因为他想自己玩,所以背着父母在自己的房间里——“悄悄地”穿。那时也没有成瘾。成瘾是后来的事。那是他上初二的时候。

那一年暑假,母亲参加了单位组织的旅行,一去就是半个月。半个月里只有李博超和父亲在家,父亲平时要上班,李博超在家有充分的自由时间和空间。漫长的暑假对于不愿意走出家门扎堆玩闹的李博超而言有时候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在无事可做的时候,他会感到极度的空虚和无聊。

无聊的时候,平时常干的那些事,比如看书和画画,因为家里没人,也无法安心地集中精力去做,只能在家里这有限的五十几平方的空间寻求新鲜和刺激。母亲的衣物就是这样被翻出来的。李博超本无意去翻母亲的衣物,他只是乐于翻东西,从平时他接触不到也想不起接触的地方寻找没见过的东西。

此前他曾翻出一个小盒子,上面印着面露陶醉之色的女人,有些尺度还很大,但这似乎并没有唤起李博超对女性身体的好奇,他只记得他对那黑漆漆的三角区域感到惊诧,对黝黑中的粉红更多的是恶心。

]没多久他就对这些小盒子丧失了兴趣,转而去寻找更新鲜更有吸引力的东西。母亲的衣柜可能是他搜寻的最后一个角落——或许是因为他看见了那些衣服。那天之前,他从没想象过把母亲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情景,但看到母亲的衣服——特别是内衣和丝袜后,这个想法迅速出现在脑海里。

母亲的衣服挤在不大的衣柜里最狭促的一边,虽然看上去不是很整齐,但却散发着洗衣粉味和体味混合的特殊香味。李博超被这香味深深吸引着,他贪婪而又专注地从母亲的衣服中挑选中自己中意的、更符合自己心理形象的衣物——中意的很多,他都想穿上。

那时李博超还不如现在这样壮实,身材偏小的母亲的衣服,他穿上去并不费事——只是因为经常坐着不爱运动,大腿比较粗,这就导致长筒袜不能总是老老实实地贴在腿上,每次提到大腿根,一松手,又原路卷了回去。李博超想到小学时有些女同学常常穿这种肉色的长筒袜——只是那时候他更希望她们穿白色的——很多时候袜口也是卷着的,而且卷在膝盖以下,自己现在勉强能固定在大腿一半的位置,还算满意,凑合着穿吧。穿好衣服的李博超趿着拖鞋去照镜子,上下审视一番,只有拖鞋碍眼,于是从鞋架上找了一双母亲不常穿的白色高跟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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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超的变装曾被母亲发现一回。

那是在他初试变装的那个暑假之后,某个寒冷的冬日,星期天。

父亲早早出了门,母亲在家拾掇了一会家务,准备上街买菜。李博超估摸着买菜是需要很长时间的,于是变装的想法又开始在他心底作祟。

自从那个暑假之后,虽然父母都不再出远门,但他也常利用双休日等一些零星的时间找机会玩变装,从未被撞破。只是有几次,母亲有些奇怪自己的衣柜,她开始念叨自己的衣服是不是被别人动过,但从未深究。李博超没把这些当回事,他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常人很难想到的,就算觉得自己的衣服被动过,母亲多半会觉得自己的记忆不好,加上家里家外事情多,她绝不会知道真相。

李博超大意了。也不知道是母亲临时有事,还是她特意设了个圈套,总之,在门外响起钥匙插入孔的急促声响时,刚把衣服脱掉一半、正在客厅一边看电视一边端详那匹野马的李博超瞬间恐惧到了极点,他仓皇起身,从客厅冲出,直奔卫生间。原本还是有机会躲过去的,但不幸的是李博超的衣服只脱了一半,母亲的内裤和连裤袜正挂在他脚踝上,关上卫生间门的一瞬间,内裤挤在了外面。正是第一次穿的那条深肤色的内裤,李博超一直喜欢它的香味,然而这一次这迷恋害了他。

也许不是那条内裤,不会被挤在外面,他后来想。虽然他以极快的速度又敞了敞门,把内裤抽了进来,可还是被母亲看见了。

对于母亲的质问他无言以对,他慌乱至极,不知所措。在母亲愈发严厉的催促声中,他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母亲确实想不到真相。她先是对李博超的一丝不挂质疑,甚至还以为他要洗澡,但内裤是不可能被忽略的,李博超撒不出谎,于是那些被李博超穿过很多次的衣服像罪犯指认现场时发掘的证物一样被母亲一件不落地掏了出来。

真相让母亲大为惊愕。惊愕之后是极度的悲伤和愤怒。她不停地咒骂李博超。李博超不能知道母亲此时的确切心情,如果把愤怒和悲伤归结为一点,或许是她认为她生养了一个怪物——如果不是她的亲生骨肉,她恨不得冲上去撕碎他;也正因为是她的亲生骨肉,此时的悲愤又尤为强烈。

那时母亲的感觉或许就是生不如死吧,李博超想。最终,母亲在李博超涕泪齐下声嘶力竭的哀求中平静了下来,约法三章,从此不提。

虽然事情刚过去时她对李博超一度很冷淡,李博超也很识趣地更老实地缩在自己屋里,但后来总还是亲情冲淡了一切,母子和好如初。

就这样,这种习惯陪着李博超度过了初中和高中,而且再未被发现。高考前最后几个月,李博超为了祈祷自己金榜题名,一度下决心戒掉这个怪癖。他用各种信念和理想约束自己,男人的尊严、家族的荣誉、未来清新阳光的新生活,等等。

整整172天,他的确没有偷穿母亲的衣物,也没有去挑逗那匹有时感到压抑的野马。直到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晚上,他终于还是解除了禁忌——或许他本来也没想彻底戒掉,只是为了高考。

大学里的生活自然不会让李博超有变装的念头。即便有时间,也没有合适的空间,而且电脑游戏占据了李博超生活的大半部分。

大学四年一晃而过。李博超的大学时光浑浑噩噩,没参加过勤工俭学,也没参与过社会实践,除了勉强合格的成绩单和大部分人都能拿到的证书,一无所获。他曾经豪情万丈地试图跑到北上广去,从最低层做起,一边寻找自己的兴趣点一边等待着一鸣惊人的机会。

但这些在父亲看来,是极不负责任的痴人说梦;在母亲眼中,是了无希望的地狱噩梦。李博超一度执拗,但终究胳膊拗不过大腿,而且他既没有实践资本也没有极具说服力的理由,只好回家,走了一家国企的后门。

李博超原本很珍惜那份工作。虽然他的文科专业这家国有工业企业所设的大部分工作岗位都不沾边,只能在办公室打杂,隐藏棱角,夹着尾巴,与他那自由自在发挥才情创意的理想工作状态更是相去甚远,但他还是很珍惜。

尽管一开始有一百个不情愿,但他清楚是父母求着人让企业接纳了自己,而不是企业求才若渴死乞白赖非把他拉进来。既然从这里拿工资,不管多少,自己必须要拿出足够的热诚和业绩来回馈企业。说来李博超仿佛和基层特别有缘,刚参加工作时就被分到了企业在下边的分公司,离他家所在的中心市区有100公里,一个星期才能回一次家,比上大学时只有寒暑假才能回家略好——后来他跳槽考了公务员,也在基层乡镇,这是后话。

李博超在国企干的头两年绝对可以称得上高度敬业。他知道自己不算聪明,只好让手脚变得勤快,早到晚退,任劳任怨。头一年他的主要任务就是接电话、下通知、传文件、为领导办公室打扫卫生,他把这些小事干得十分到位。再加上悟性不错,爱花心思,领导稍加点拨,他就能琢磨出很多门道来,但又绝不会把潜台词提到明面上,这让领导觉得很贴心。过了一年,领导以前专用的文字秘书酒后失足,横死街边,撰写材料的活儿没有合适的人干,领导只好启用文科出身的李博超。

李博超很知好歹,也很有钻劲,没两个月就把包括专业材料在内的常用文字材料都混得精熟,领导常常称赞小路的材料甚得其心。充实的两年很快度过,李博超又面临了新的空虚。原先领导直接派活,那是一年难得一遇的事,会让他感到兴奋,充满挑战。他喜欢那种不遗余力不计代价完成既定目标的感觉,虽然回报并不丰厚,哪怕只是领导的一句夸奖也会让他充满成就感;但现在领导直接派活已成了定式,有些事不需领导交代他也要想在前面干在前面,久而久之,原先无比新鲜的事成了日复一日嚼在嘴里的无味的口香糖。

办公室里也不再是一大群人热火朝天地坐在一起,有活干活,没活喝茶水扯闲篇——虽然李博超不喜欢人太多,但他觉得上班时的办公室就应该有热闹忙碌的氛围——因为常常要写材料,领导特意给他换了一个单间,除了床铺,各种办公用具一应俱全。因为要写材料——虽然不是天天写,甚至都不是周周写——以前的杂活自然不必干,都交给来得更晚的小妹们去做。李博超常常在只有一个人的办公室里发呆,当找不到好电影又懒得玩游戏的时候,居然会买一把气弹枪在墙上贴张靶纸打着玩,或者把小时候留下的不是很喜欢的玩具带来拆解甚至烧掉,只为看它们被肢解后的残破和在火中无法修复的毁灭。

没有女朋友,因为他一个星期基本都在上班,周末回家也是宅着,交际面很窄,偶有好心的大妈级的同事给他介绍,他总看不上,也不喜欢以这种相亲的方式开始恋爱。只有每天晚上的时间稍微好打发点,在宿舍里看书,看着看着就睡了。

舍友们知道李博超喜欢清静,更主要是极端厌恶他早上六点钟准时起床的良好习惯,于是把120平米男宿舍中唯一的一间小屋让给了李博超。与此同时,李博超家里也买了新房,搬家时那些平时压箱底的旧衣服都被翻了出来,李博超如同动物本能一般敏锐地发现了里面只露出边边角角的丝袜和内衣。

原本他还看上了一件的青白色衬衣和一条黑色金丝绒半身裙,那也是他以前穿过的——当那些白衣白裙都穿厌了的时候,他准备找个合适的机会偷走,不想却被母亲先一步,送到了在农村的远房亲戚那里搞希望工程。

他那时迷上了电影中的旗袍女子,知道了原来旧时女子穿旗袍时里面还配有衬裙。于是他开始在网上搜相关的影视和图片资料,无意中发现有一篇网络小说里有大量关于旗袍的描写。这让李博超兴奋,于是他开始想穿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