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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近期,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朗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招牌:朗厨融合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商业街6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喜寿多(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寿奶茶;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B2)1号地下二层LG2-188)擅自改变操作间布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姜虎东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姜虎东白丁韩国传统烤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B2)1号地下二层LG2-113)在餐饮具清洗水池内清洗蔬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4.3.2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伊清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招牌:主食;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村南侧三旗百汇旺发综合交易市场三厅B-73号)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5、北京长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牌:大柳树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上东廓村〈361号〉)未安装防蝇、防鼠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6、巨食汇(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巨食汇美食广场;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19号4层)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7、北京迦勒食堂有限公司(招牌:永济好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西环路56号钰阳商业15号一层)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小辛庄佳宜商店(招牌:炸货铺;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村东25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半塔祥羽小吃店(招牌:718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21号院5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0、北京来点吃吃八餐饮有限公司(招牌:来点烤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号1-2号1层1004)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1、北京功亮小吃店(招牌:东北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魏窑村49号院01〈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2、北京小辛庄安顺服装店(招牌:焙ke心语蛋糕;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36号-02〈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3、北京金福百货店(招牌:九玺火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43号-10〈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4、北京艺剪房理发店(招牌:山西大碗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180号)冷食间内存放有未经清洗的食品原材料。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5、北京路友缘商贸中心(招牌:山西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东营村中心街27号)现场超项经营冷食类食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6、北京汤山星毅餐饮店(招牌:香河肉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场街2号楼1至2层7)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7、北京华鑫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牌:山西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工业北区温南路东侧临2号)专间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8、北京津津乐小吃店(招牌:津津乐过桥米线;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六街箭杆胡同2号)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9、北京半塔学山小吃店(招牌:正新鸡排;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197号院9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0、北京当多熊餐饮店(招牌:猫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燕平家园14号楼14-8)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1、北京小辛庄陇芋小吃店(招牌:兰州拉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53号-6〈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2、北京振刚餐饮店(招牌:安徽牛肉板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六街献陵卫胡同5号〈临时〉)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3、北京半截塔艳霞小吃店(招牌:龙源一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229号院8号〈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来源:市监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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