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年几大头部带货主播频频翻车事件中,总少不了一个戴墨镜的“吹哨人”,他就是被称作“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王海。
1995年的一个“偶然”,让当时22岁的王海开始走上职业打假的道路。29年一路走来,伴随王海的有持续至今的争议,有数不清的谩骂,当然也有荣誉和“日进斗金”。
近日,51岁的王海再次坐在镜头前,戴上标志性的墨镜,娓娓道来他对“职业打假”的自我认知。
两副耳机开启职业打假路
走上打假这条路,王海用了一个词:偶然。
这个偶然发生在1995年3月下旬,王海陪一个亲戚从老家青岛到北京考试,住在交道口附近的一个旅馆里,旁边有书店,还有大商场。
王海的学历是大专,所学专业为法律。在北京的那段时间,闲暇时他就到附近书店看书,刚出版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起了他的兴趣。
1993年10月31日,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项惩罚性赔偿条款让王海感到新颖。在此之前,我国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填平原则,“即损一赔一,那会儿变成了退一赔一,相当于损一赔二。”
究竟能不能实现?王海有了试一试的想法。
书店旁边就有一家大型商场。王海挑了两副索尼耳机,后又购买了剩余的十副,一副85元。“仔细看就会发现质量很粗糙。”怀疑它们是假冒伪劣产品,王海先后找了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以及索尼公司投诉,最后的结果是前两副耳机可以退一赔一,后购买的十副耳机因“知假买假”,仅支持退货退款。
考虑到住宿、交通等维权成本,王海接受了这个结果。此后的半年,王海一直在琢磨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问题。他还有了自己的判断——今后市场上的假货可能会越来越多。
1995年9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把欺诈行为客观化了,列举了多种欺诈行为。”王海看到了机会,不顾家人反对,毅然背上双肩包,揣上5000块钱,重返北京。
这一次,王海用一周的时间“横扫”各大商场,购买了假皮带、假皮包等多种商品,最终获赔8000元。
持续29年的争议
22岁的王海留在了北京,正式走上了职业打假之路。前两次的打假已经让他有了一些名气,还引起了一些争议。
如今已经51岁的王海笑着说,快30年了,最初的争议如今依旧存在:职业打假人是否算消费者?又是否算受到了欺诈?
在他看来,大家争论的焦点其实是,职业打假人是否是一个完美消费者。“我不仅不是完美消费者,还是强势受益者。”不过王海说,“真正的焦点不该是放在如何约束制假上吗?”
除了持续的争议,王海也在不断受到谩骂甚至“人身威胁”。但这些都没有影响王海的决定。早在1995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王海就提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力量是不对等的,所以他要成立一家事务所,“帮消费者维权,帮厂家查假,帮商家防假。”
想法也很快付诸实践。1996年底,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王海招聘了四五个法律专业的毕业生,组成了公司的元老团队。
其实在公司正式成立前,王海就已经开始“接单”。
当时广州一家生产摩托车尾箱的公司求助,王海和他的团队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跑了五六个城市,帮这家公司打掉了几十个造假窝点。
这一单赚了多少钱,王海已经记不清了。
当时鲜有人职业打假,王海和他的团队一边接着“订单”,一边自己寻找线索,“仅靠买假索赔,好的时候一年就能收入一两百万。”王海举例,他们曾花费二三十万元横扫商场里的假计算器,装满一辆面包车。退一赔一,就能收入二三十万元。
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王海公司的规模也在扩大。如今除最初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已改名为王海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外,天眼查显示,王海担任法人的公司共有7家,跟他有关联的公司共有22家。
“现在整个团队有五六十人。”王海介绍,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分为法律、检测和调查,三个团队分工明确,主要做的是打假和维权,而王海的角色则是幕后指挥。
当然,收入在几百万元以上的案子王海会亲自出马。比如王海最近正在亲自参与一起索赔约4个亿的案子,如果成功,他将入账约1亿元。
每个人都是“国家建设者”
王海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商人。
面对“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称号,王海笑称这是客套话。如果非给自己一个称呼,他的答案是“国家建设者”,“每个人都是国家的建设者。”
维权和打假,都是在帮助别人。虽然从中获利不少,但在王海的认知中,这不影响其帮助他人的本质,“这是一个认知问题。”
虽然近年来团队的主要打假目标从最初的大型商场转移到强势崛起的电商直播,王海却说自己不看直播,因为“都是骗人的”,“价格欺诈、人设欺诈、功效欺诈”。近三年来王海团队按照电商平台销量前十来打假,涉及非法添加类的食品商品,已经超过了1700种。
在职业打假这条道路上走了29年,王海认为,自己和团队为国家和社会的建设做出了一些贡献。
从2000年左右开始,王海团队就曾建议将惩罚性赔偿的处罚力度从退一赔一改为退一赔三甚至退一赔十。
2014年3月15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此外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也进一步确立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
“对‘知假买假’的支持力度也在增加。”王海说。
今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针对“知假买假”,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购买者的诉讼请求。
“没有惩罚就没有约束力。”王海认为,在市场经济领域,对待假冒伪劣商品,对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件非常有力量的武器。如果惩罚性赔偿得到充分支持,那各行各业自然就会倒逼产品质量升级。
29年来,王海已经数不清自己和团队打假了多少商品。他说,他们一直在不断努力和探索,一直在尝试更好地打击欺诈行为和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福利。不过,几乎每个案例都有遗憾。
谈及未来,王海提到了基金会。他打算拿出2000万元成立一个基金会,这次用公益的方式,资助消费者维权。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陈晨 路董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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