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凌晨街头发生的一幕
堪称惊险
少年陈某为满足好奇心
竟偷开轿车“兜风”
着实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9月13日凌晨
市局指挥情报中心
连续接到两名群众报案
“我的摩托车被一辆车刮蹭,他跑了!”
“警察同志,我停在店门口的车不见了”
黄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
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并对相关警情进行梳理
很快便发现两起案件
竟是同一名未成年人陈某所为
经了解
9月12日晚
陈某到郭先生的便利店买东西
看到对方的车钥匙就放在显眼处
因对驾驶机动车充满好奇
于是偷偷拿走车钥匙
待夜深人静时
他拿着钥匙
试着启动店门口的车
一路跌跌撞撞在街头行驶
先后撞上了刘先生的摩托车
和路边的护栏
在一连串撞击和惊恐之下
这场惊险的“兜风”被迫停下
陈某弃车离去
当天便被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证驾驶的行为非常危险!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未成年人对驾驶机动车有好奇心
家长一定要履行监管职责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
同时莆田公安提醒广大车主
请锁好车!
请保管好车钥匙!
车辆未锁或未保管好车钥匙
如果车辆被人偷开走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很可能要担责!
全国各地发生多起
车钥匙保管不力车辆被偷开
出交通事故后承担相应责任的案例
足以引起广大车主的重视!
广东一车主没保管好车钥匙
车被偷开出事故
小丽将车钥匙放置在客厅,其弟弟小梁没有驾照,却擅自拿走车钥匙驾车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身亡。
广东江门新会法院依法判决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95万余元,由小梁承担70%赔偿责任,小丽在明知同住的弟弟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在保管车辆上存在过错,承担30%赔偿责任。
广东一车主未锁车
13岁孩子偷开车出事故
李某将车停在车库,车辆多次未锁并将车钥匙遗忘车内。13岁的张某拉车门意欲行窃,发现车钥匙未拔,便多次偷开李某的车,直到发生交通事故,撞伤路人朱某、马某,李某才得知该情况。
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伤者1.97万元;张某及其父母、车主李某按责任划分赔偿伤者共计36万余元,其中张某及其父母承担98%责任,李某承担2%责任。
河南一车主忘拔钥匙
6岁孩子启动车撞伤路人
杨某将电动三轮车停在店铺门前,因一时疏忽,没有拔车钥匙。6岁的小明到杨某停放的电动车上玩耍,不慎启动了三轮车,并撞伤了路过的刘女士,导致刘女士全身多处骨折,伤残等级为十级。
罗山县法院依法判决小明家长赔偿刘女士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车主杨某没有拔掉车钥匙,其应当知晓该行为的危险性,没有及时消除危险,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次要责任,赔偿4万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1.下车切记锁好门窗,保管好车钥匙!如因保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车主要担责!
2.无证驾驶非常危险!切勿以身犯险!
3.青少年要增强法律意识,家长应加强教育引导,关心孩子成长!
来源:莆田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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