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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房前屋后的一块菜地,不仅可以实现舌尖上的自给自足,还能让人产生心理上的富足,如果产生权属纠纷,往往谁都不让谁。

近日,家住新罗区白沙镇的两位年近古稀的陈大爷和他的邻居张大爷,就因他们房子之间的一块菜地归属问题争执不休,并在多方劝说无果后,诉至新罗法院雁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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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1952年的《福建省龙岩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这个证就可以证明,这块地方原本都是我们祖上的,后来一部分拿来建房,剩下的土地还是我们的。”原告陈大爷当庭诉说自己的理由。

“从我小时候记事开始,这里就是由我妈妈一直在种菜。现在菜地上种的就是我的菜。”被告张大爷非常不服气,他认为,1952年的一个材料,中间发生多少变故,谁能说清,怎么就能凭一张纸,就说地是原告的。

在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后,承办法官熊盛贺深感案件棘手,一方实际长期使用了争议菜地,一方拿出70多年前的证据,如果简单下判,谁都不会服气。为此,他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和原、被告表示,将邀请镇司法所的调解员共同前往争议菜地现场实地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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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熊盛贺法官与白沙镇司法所的调解员一同前往争议菜地现场。“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多,这次去现场,希望能通过调解解决问题。这不仅关乎两家人的利益,也关乎村庄的和谐稳定。”熊盛贺说道,从踏入村庄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开始讨论怎么更好地处理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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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议菜地现场,熊盛贺与司法所的调解员手持测量工具,一丝不苟地寻着土地边界、丈量着争议菜地的面积,同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在这一过程中,他不仅关注着法律层面的细节问题,更关注着双方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变化,因为在交流过程中,情感的沟通和理解往往比法律的条款更加重要。

随后,他们也走访陈大爷、张大爷家周边的邻居,与他们聊起家常。“大姐,你在这里住了多久,这块菜地一直都是谁种?种了多久?”“老张、老陈平常关系怎么样?”通过询问附近老一辈村民、查阅当事人与附近村民提供的争议土地归属的文件等方式,逐步还原了这块争议菜地开垦和使用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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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测算,你们争的这块菜地面积比较大,如果按你在庭审中所说,原本地块一部分拿来建房,一部分变为菜地,那加起来的总面积,可就超过了1952年那张产权证的面积。”针对实地勘察的情况,熊盛贺发现了许多原本被忽视的细节和线索。

结合新的线索,熊盛贺尝试解开双方的心结。他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了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精神,让他们明白“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等纠纷处理原则。同时,针对双方证据不足的诉求,引导双方从邻里和谐、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耐心释法明理,陈大爷与张大爷终于达成了初步共识,露出了更加释然的神情,并表示会认真考虑法官和调解员说的这些情、理、法。

没过几天,原告陈大爷给熊盛贺打来电话,表示“法官很用心,现场办案,说的、做的,我们服气,愿意撤诉。”这起菜地归属之争,得以划上圆满句号。

新罗法院雁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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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走一步” ,为民“更近一步”。结合庭审情况,深入现场实地调查勘验,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这一举措,更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进一步提升司法案件办理的公信力、亲和力。

供稿:新罗法院雁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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