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州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节点”为“考点”,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严防“节日腐败”,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锦州市海洋渔业执法队港口大队原检查员王伟华工作日饮酒,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24年6月,王伟华在执勤期间,应他人邀请中午聚餐饮酒后,私自驾驶公务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王伟华属于醉酒驾驶。2024年6月,王伟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4年9月,王伟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

黑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景权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3年至2020年,王景权在担任芳山镇党委书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期间,借年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王景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王景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凌海市原大有农场渔政管理办公室主任高建平违规赠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4年,高建平借年节之机,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高建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高建平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锦州市太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周世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周世伟借年节、儿子结婚和业务办理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周世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周世伟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肆意妄为,违反规定聚餐饮酒并酒后私自驾驶公车;有的为图私利,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的管不住自己的“手”,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缺乏对纪律的敬畏之心,暴露出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必须严抓严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醒悟知止,不越底线、不踩红线,清醒认识一张卡、一条烟、一顿饭是违纪到违法的肇始,深刻认识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节失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紧盯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关键群体,聚焦审批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抓紧抓实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同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酒驾醉驾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既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又要瞄准隐形变异新苗头,打好教育提醒、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查快处、整改整治、通报曝光“组合拳”,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让中央八项规定“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锦州市纪委监委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