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4日14时左右,一对家住在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西程戈庄村的老夫妇带着自己的女儿来到即墨市公安局(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龙山派出所报案,声称他们时年23岁的女儿江某在龙泉镇被强奸并遭到了抢劫。
今日的龙山派出所
江某叙述:“当天9时30分,我正在家中休假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自称是我正在天津上大学的高中同学王玉国。他在电话里说自己放假在家,现在没啥事情,想看望一下老同学,约我一同去看望被人打伤的高中女同学周某某。我欣然应允,并和他约好在村南头见面。”
“我放下电话,稍作打扮就匆忙出了家门到村口去等王玉国,然而只见到一个骑着一辆红色旧摩托车的男青年在那里等我,他自称是王玉国叫来接我的,我不假思索就上了摩托车,他骑车带着我在开发区、冥王山一带转了一个多小时,一直没找到王玉国。最后到了龙泉镇花卉苗木工程公司附近停了下来,男青年指着路旁的一处闲房对我说:‘王玉国在屋里等你’。这个时候我虽然已经心生疑惑,但依然随着那个男青年进了这处闲房。”
“谁想到一进房,男青年就凶相毕露,跟变了个人似的,用砖头猛击我的头部,把我摁倒在土炕上,把我‘那个’了,然后他又把我拖到东侧房间用绳子绑在一条长椅上再度把我‘那个’了。到下午1点多,那个男青年说出去买点吃的,然后抢走了我手上的一枚金戒指和身上的250元钱。他走后,我挣脱绳索跑回家,把事情告诉我爹妈——”
“那个人长什么样你还记得吗?”负责接警的民警问。
“那人我根本能就不认识,看上去20多岁,身高在1米70到1米75,圆脸、留着平头,挺瘦的,说本地口音,骑着一辆红色的旧摩托车。”
接到龙山派出所的报告后,即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队的侦查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访问。
即墨市公安局就是今天的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调查走访的公安民警
经排查,王玉国当时正在天津上大学,根本没有回即墨,不可能是王玉国参与作案。随即侦查员又联系了江某的高中女同学周某某家,周某某的母亲接到电话后听说江某的遭遇后非常吃惊,问道:“我闺女最近没联系过江某啊,她是怎么知道我闺女被人给打了?!”
随即,侦查员立即赶到即墨市兴华苑小区的周某某家了解情况——
5月3日16时,周某某独自在家休息,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她高中同学“江刚”打来的电话,周某某觉得奇怪,问:“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的电话号码的?”
“江刚”回答:“是我们班的毛某告诉我的。”
周某某没有怀疑,因为毛某确实知道她家的号码,“江刚”提出要来周某某家玩,但是当周某某看到眼前的“江刚”时却始终记不起自己高中班上的那个“江刚”在相貌上有什么相似之处。“江刚”责怪她说:“你怎么连老同学都不记得了呢?”然后毫无见外地随便就坐在周某某家客厅内的沙发上,周某某看他如此大大咧咧也就打消了怀疑,因为她印象里的那个“江刚”也是这副德性,于是就去给他斟茶倒水,但冷不防被人用力从后面掐住了脖子,然后被拖进了卧室摁倒在床上,周某某竭力反抗,赫然看到袭击她的就是这个“江刚”,此时这个“江刚”一脸凶恶相,抓住周某某的头发将她的头一次次往墙上撞,并企图对她实施强奸。但由于周某某拼死抵抗,“江刚”始终没能得逞,最终放弃了强奸她的念头,抢了800元后逃跑。
周某某还反映:“江刚”提到的那个女同学毛某也遭到了袭击。
于是侦查员又赶到毛某家了解情况,毛某反映:“5月2日15时,我从百盛商场下班回家路上,走到通济街道办事处西北关村的一条胡同时遭到一个男的袭击,他用拳头连续打我的脸,然后抢走了我随身携带的提包,里面有280元钱和2月14日高中同学聚会时编印的通讯录,然后那个男的骑了一辆旧的红色摩托车跑了,那摩托车的车牌里好像有‘2851’四个数字。”
毛某还反映:自从她的通讯录被抢后,高中班上的许多女同学都接到过一个陌生男青年打来的电话,话语句句不堪入耳,这个男的在电话里狂妄地声称:“我已经强奸了许多女的,公安局就是一帮废物,根本抓不到我!”
结合众多受害人的反映侦查员们对犯罪分子的形象进行了刻画:20多岁、身高1.70米至1.75米,留平头,身形较瘦,骑一辆旧的红色摩托车,三起案件系同一个所为。此人作案手法熟练,手段残忍,极大可能系前科累累的惯犯。此人不抓,即墨的女青年必然人心惶惶。为此,即墨市公安局常诚局长立即指示从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方宝为组长,以四队为主力,对此案进行专案专办。
常诚
张方宝
专案组认为此人既为惯犯,显然不可能只犯这三起案子,因此专案组成立后第一件事就是调阅2002年前四个月的案卷卷宗,对类似的抢劫强奸案进行串并案,结果果然如张方宝副局长的预料,在2002年3月底至4月初,在龙山街道、环秀街道和开发区发生的一系列针对女青年的抢劫强奸案件都具备串并条件,总数多达十九起。以下挑选较有代表性的五起进行简单介绍:
3月24日22时,家住龙山街道大刘村的女青年周某在步行回家途中行至本村村东时突然遭遇一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的袭击,被砸伤头部后昏迷,被抢走装有300多元现金的女式提包一只。
3月26日21时,来即墨打工的莒县女青年杨某在下班回租住地的途中行至烟青公路三里庄段时遭到一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的袭击,杨某被男青年打昏后用铁丝捆住双手蒙上双眼抱上摩托车,被带至驯虎山东岭下实施强奸,然后又用摩托车将其送回到烟青公路三里庄段丢在路边——
4月4日22时30分,龙山街道西程戈庄村女青年江某某(系5.4案受害人江某的同族堂姐妹)步行至本村路西口时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用砖头打伤头部并欲对其实施强奸,但因为江某某奋力反抗呼救,强奸未成,男青年骑车仓惶逃跑。
4月8日20时,龙山街道西程戈庄村女青年高某骑自行车回村,经过村西时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倒,随后男青年用砖头袭击她的头部并欲实施强奸,高某奋力挣扎并高声呼救,男青年强奸未成骑车逃跑。
同一天的21时,青岛好事中制衣公司的女工王某在上夜班的途中行至即墨城东立交桥以东100米处时,遇到一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自称是好事中公司的同事,愿意载王某去上班。王某不疑有他上了男青年的摩托车,结果摩托车载着她一直向东疾驰,这不是去好事中公司的路,王某发觉受骗后奋力跳车,结果头部着地晕了过去,被男青年捆绑双手并蒙住双眼后又抱上摩托车,载到一间闲置废弃的民房中对其实施强奸,事后又用摩托车将她送回到城东立交桥抛下后逃跑——
综合这十九起案件,专案组总结出这些案件有如下五点共同点:
1、受害人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
2、犯罪分子都是20多岁、身高1.70~1.75米,留着平头、操即墨口音的男青年。
3、犯罪分子都骑一辆红色的摩托车。
4、犯罪分子都是先主动上前搭讪,然后趁受害人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实施脚踹、拳打面部,或用砖块砸击头部导致受害人昏迷,然后再实施强奸和抢劫。
5、作案地点相对集中在经济开发区和龙山派出所辖区沿线。
专案组认为,这十九起案件和5月发生的三起案件总共二十二起案件可以进行并案,同时针对并案结果采取如下五条侦查措施:
1、在整个即墨市的范围对符合刻画特征的人员进行排查,做到排查到人。
2、组织受害人对即墨市公安局掌握的具有抢劫强奸前科的犯罪人员资料进行辨认。
3、对排查出来的可疑人员的通讯方式进行监控。
4、在犯罪分子经常作案的区域进行架网守候。
5、构建特情耳目,发现新的线索。
在上述五条措施中,张方宝副局长认为在专案组人手有限,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的大前提下,第三条和第四条最为重要,应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这两项工作中去。
根据5.4案受害人江某提供的犯罪分子来电号码,专案组前往即墨市电信局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这是一个IC电话卡的号码;结合其她被犯罪分子电话骚扰的受害人提供的来电号码,发现这些电话都出自两张IC电话卡,在即墨市电信局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很快查清了这些电话的拨打位置——百盛商场、旧货市场、开发区、城南大韩村菜市场等地附近的IC卡公用电话机。犯罪分子总共使用这两张电话卡拨打了三十三次骚扰电话和三次普通通话,简直猖狂至极。
在对受害者的走访中,专案组获得两条线索:
其一、家住环秀街道办事处东邢家疃村的休学在家的高三女学生邢某在5月中旬开始就经常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骚扰电话。起因是5月11日那天,一个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留着小平头的陌生男青年敲开了她的家门,说是上门推销保险,因为当时邢某的母亲也在家,于是这名“保险推销员”就说等男主人回家再来谈保险的事,并索取了邢某家的电话号码,此后邢某就一直接到该男子的电话骚扰。
说来也巧,就在侦查员在做笔录的时候,电话又响了,邢某顿时变得非常紧张,邢某的母亲在侦查员的示意下接起电话,电话那头果然就是犯罪分子的声音——
“你张狂不了几天了,我们已经向公安局报案了,公安局会抓你的!”邢某母亲厉声喝道。
“我已经强奸了很多女的了,公安局都没抓到我,他们没用,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你女儿长得那么漂亮,我就想再强奸你女儿,你们给我等着……”
由于开着免提,这句话一字不漏地让负责走访的侦查员听到了,直接把两名侦查员气到“红温”——
其二、大信镇女青年金某向走访的侦查员反映:她曾被犯罪分子抢走背包,由于背包里有驾驶证、身份证等关键证件,因此犯罪分子就按照驾驶证上的地址查到了金某家的电话号码,然后反复打电话给金某进行骚扰,并在电话里狂妄地声称:“老子用的是电话卡,警察抓不到我,所以你还是乖乖‘从’了我,让我强奸好了,否则我让你吃刀子!”
5月18日8时05分,环秀派出所接到报警:三里庄韩国密友鞋业有限公司女工宿舍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案。一名男青年在8时左右持刀闯进女工宿舍区某宿舍,威逼三名刚下夜班正在床上睡觉的女工,准备实施强奸,结果遭到三名女工的激烈抵抗,结果两名女工被男青年手中的刀捅伤,随后男青年放弃强奸,抢走了40元现金后骑一辆红色摩托车逃跑。
这是犯罪分子首次进入女工聚居的宿舍楼进行作案,因此很快引起了年轻女工们尤其是上夜班的女工们的巨大恐慌,直接影响到了密友鞋业的生产秩序,即墨市委市政府因此敦促即墨市公安局加紧破案,因此此时专案组头上的压力达到了最高点。
不过作为专案组组长,张方宝副局长认为目前的侦查措施的方向是正确的,犯罪分子落网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因此决定顶住压力,以不变应万变。
5月22日10时正驾驶巡逻车在城东立交桥执行架网守候任务的侦查员王吉栋和孙铮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牌号为鲁Y-R2851的红色本田125摩托车越过他俩的巡逻车继续疾驰,驾驶摩托车的没有戴头盔,看上去20来岁,而且留着平头,这和犯罪分子的刻画形象非常吻合。随即,王吉栋和孙铮立即驾车追踪,一直跟到开发区车家沟村附近,摩托车在一处IC卡公用电话旁停下,男青年下车,掏出一本通讯录,使用IC卡拨打电话。王、孙两人分明看到男青年腰间别着的手机,明明有手机,为何还要用IC卡打电话?极为可疑!先抓起来再说!
本田125摩托车
IC卡公用电话亭
于是,王吉栋和孙铮一左一右从两侧悄悄包抄了上去,当男青年发现他们时他们已经出现在男青年面前,男青年撒腿想跑,但为时已晚,被孙铮一个扫堂腿踢翻在地后戴上手铐。当场缴获IC电话卡两张,通讯录一本,手机一部。
从缴获的电话本看,里面全部是女性的姓名和电话。经查,这本电话本是家住经济开发区东关村的女青年修某在5月21日23时在家门口被抢走的“小姐妹”的通讯录。手机则是之前二十二起案件中其中一名女青年的被抢手机。两张IC电话卡经核对卡号,正是专案组正在监控的这两张IC卡。
同时,专案组组织多名受害女青年对包括林丕刚在内的几名年轻男性进行辨认,结果这些受害人无一例外的全部指认了林丕刚。
面对审讯,男青年只承认自己叫林丕刚,时年25岁,家住即墨鳌山卫镇姜家白庙村,其余的一概不说。专案组认为此人自以为用IC卡打电话不会被查出来,因而抱有侥幸心理。于是将从电信部门获得的林丕刚的两张IC电话卡的通话记录摆在他面前时,林丕刚的心态彻底崩了,他没想到他自认为万无一失,可以保护个人隐私的IC卡电话原来是推销电话卡的工作人员在“忽悠”他,此时此刻事已至此,只好认罪。
原来,林丕刚从2001年开始从事开采石子的买卖,为了联系买主,经常驾驶摩托车满即墨的跑,所以看到不少女青年打扮时髦地出入商场、写字楼时,想到自己结婚三年,妻子一直没有生育,他一口咬定是妻子有问题,结果去医院一查原来是他有问题。破了大防的林丕刚不能接受自己“不育”的现实,心理逐渐变态,开始对女性产生了仇恨心态。
2002年春节过后,他开始驾驶摩托车飞车抢夺女青年的提包或者背包,作案十多起后回回得手,导致他胆子越发地大,开始由飞车抢夺“升级”到抢劫;由于被抢女青年大多表现出瑟瑟发抖的害怕样,导致其得寸进尺,从单纯的劫财“发展”到劫财又劫色。
飞车抢包
经查证,林丕刚总共实施了飞车抢夺提包、背包案十三起,抢劫作案二十二起,强奸既遂案三起,强奸未遂案两起,打伤、刺伤年起女性十二人,电话骚扰年轻女性十一人。
至此,本案告破。最终林丕刚因抢劫罪、强奸罪、猥亵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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