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州市纪委监委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原二级调研员余世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世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世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潮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世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