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贤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泗县纪委监委对泗县县委原委员、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凤贤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凤贤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处心积虑,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购物卡;擅权妄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隐患,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生活作风不正;违规收受他人财物用于解决单位及个人招待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凤贤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泗县纪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凤贤刚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泗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凤贤刚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待召开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泗县纪委监委)

来源 | 清廉宿州

编辑 | 沈杨

审核 | 李何晴、吕盼盼、谢文东

承办 | 拂晓报社

投稿丨22024255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