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属注意了,在刑事案件中,一个当事人最多只能委托两名律师。如果委托律师超出两名的话,第三名也好,第4名也好,都没有办法进看守所去会见当事人。之前我们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在广西那边的看守所会见一个非法经营案的当事人,会见之前家属没说在当地已经委托了两名律师,还没办理解除手续,这样一来,再委托我们的话,我们就没法进看守所会见。后来家属解除了其中的一个律师的委托,我们才被看守所允许会见。
大家要搞清楚,在看守所的系统里面就是2个律师的名额,只要你交过委托书了,有这两个律师的名字,你不解除一个,那么后面新委托的律师是没有办法会见的。特别是外地会见的,大老远跑到看守所,看守所不让会见,律师白跑一趟。对于律师而言无非就是一点差旅费,重要的是耽误的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刑事案件都具有紧迫性。之前已经委托两名律师的,再委托一定要跟律师说清楚。如果你有任何的刑事法律问题,都可以到后台私信我们,让我们给你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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