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货车驾驶员边某在G93成渝环线驾驶一辆渝籍货车,行驶至下行方向K427+300m处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向路边护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路产损失。

边某向民警赠送锦旗(交通执法总队供图)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一大队的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与成渝公司负责人员及肇事方边某共同对事故进行了核定。经过仔细勘查和评估,三方一致确认此次事故造成损坏绿化树、混凝土路面、三波护栏板以及护栏立柱等共计1万余元的路产损失。

然而,在边某准备履行赔偿之际,负责高速公路设施日常维修的通力公司却突然提出异议。他们声称,原本核定的5块三波护栏板的路产损失实际上应为8块,要求边某按照更高的金额进行赔偿

面对通力公司的要求,一大队的执法队员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路产损失情况进行复核,再次确认了损坏的护栏板只有5块,其余3块仅有轻微擦痕,无需更换,决定不采纳通力公司的要求。经执法人员同几方多番沟通和协商,最终确认路产损失仍按原先核定的5块三波护栏予以赔偿,为边某减少了4000余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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