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交通执法人员接到中渝高速公路公司通报,一辆渝籍的重型货车在G5001绕城高速公路青木关收费站上道时,采取紧随前车跟车“蹭重”形式违规过磅,不听收费员劝阻强行从ETC车道上道。
违规重型货车(交通执法总队供图)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勤务一大队接到报后组织办案人员开展调查。办案人员调取了收费站过磅记录、收费广场录像、车道监控,发现该车过磅数据确实存在异常。在收费系统内显示该车上道时轴型为四轴、车货总重15.4吨,而监控录像显示该车为六轴牵引拖挂车,货厢满载货物,车货总重仅15.4吨明显存疑。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该车上道时前方有一辆四轴货车,由于渝籍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车距,紧随前车违规过磅,导致计重系统光栅识别、车牌识别、重量采集数据产生错位,收费系统误将前车重量匹配至该车车牌号,接着系统又另产成了另一条无牌号、六轴车重量数据。
办案人员随后联系了该车车属单位,通知该车驾驶人也是实际承运人余某到大队接受调查。调查中,余某承认了当天驾驶车辆擅自超限运输的行为,为了顺利进入高速公路,余某采取紧随前车跟车“蹭重”形式以逃避正常超限检测,当天实际车货总重量约66吨。办案人员又提取了该车当天运单、出货过磅单、收货过磅单以及磅秤质检证书等证据材料,锁定了该车当日车货总重66.2吨的重量证据。
经调查取证,该车经营人因载运可分载物品擅自超限运输,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一大队对其作出了罚款8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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