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无数遍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却总有驾驶员以身试法
咋那么“自信”呢
这是心存侥幸
但终将被查
知道不
近日,宿州交警六大队在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南路鞋城三路至鞋城五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有违法嫌疑,随后民警将该车拦下并进行检查。
在对驾驶员井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井某身上散发着酒精的气味,询问时当事人表示自己没有喝酒,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在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了自己喝酒的事实。
驾驶员井某表示,自己在驾车一个小时前喝了一瓶啤酒,认为喝得不多,应该没事了,就抱有侥幸心理驾驶了机动车。
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啤酒度数不高,甚至一些市民经常把啤酒当做解渴的饮料,认为喝了后也会很快把酒气散掉,不影响驾驶。但是法律对于酒驾评判有着严格的规定,无论度数高低,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就属于酒后驾驶。希望广大市民牢记酒驾危害,切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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