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

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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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申连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亦君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张静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崔延卫同志任延安市接待处副处长;

薛栋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亦君、张静、崔延卫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宝平同志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贺民同志延安市机场迁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啸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不再聘任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韩建林同志为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高延宏同志任延安数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魏世彬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郭延春同志延安新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史成莉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龙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

赵志立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杨瑞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刘大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郭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

以上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民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军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延安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黑文祥同志任延安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财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白龙龙同志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延峰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主任;

杨海军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副主任。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向明同志任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正县级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沈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牛勇斗同志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督察专员职务。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学文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丁明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峰同志任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博同志任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步顺同志任延安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荣刚同志任延安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郑江同志任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海东同志任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延安市林业外援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齐建民同志任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恒同志任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同琦同志任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

高战雄同志任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起乾同志任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屈宏胜同志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东、齐建民、同琦、高起乾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数据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贺民同志任延安市数据局副局长。

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发展研究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边步东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延安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卢起立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延安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边步东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白龙龙同志任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屈生富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强龙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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