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官在红旗渠开展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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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官在红旗渠开展调查取证。

八百里巍巍太行,挡不住中原儿女追寻美好生活的脚步,由此诞生了愚公移山的传说和“人工天河”红旗渠的壮举;黄河历史上无数次泛滥成灾,没有摧毁大河之南的勃勃生机,在焦裕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改革开放新蓝图。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该如何坚定理想信念续写新的篇章?日前,记者来到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在太行山下、黄河岸边感悟奋进的力量。

擦亮红旗渠的法治底色

上世纪60年代,饱受十年九旱之苦的河南省林县(今林州市)人民在县委一班人的带领下,在太行山腰硬生生开凿出一条水渠将漳河水引入林县,孕育形成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为核心的红旗渠精神。

“红旗渠里流淌的是一种精神。”站在红旗渠的标志性工程“青年洞”前,林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李朝峰自豪地说,红旗渠至今仍是多个乡镇灌溉农田的重要渠道,林州人民对红旗渠感情格外深,守护红旗渠一泓清流也是检察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3年2月初,林州市检察院收到多条红旗渠遭到破坏及周边生态环境混乱的线索。该院副检察长宋建军带领办案团队,通过调取卫星遥感照片、无人机航拍等方式,组织行政主管部门、文保专家实地查看,查明跨渠高速公路在施工过程中对红旗渠4处渠段造成损毁,1.5万余亩农田灌溉受到影响。

事实上,安阳市人大常委会早在2016年就出台了《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对红旗渠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有责任通过公益诉讼,对红旗渠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问题进行监督。”宋建军说。

随后,安阳市、林州市两级检察院召集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相关领域专家,举行研讨会。检察机关出示红旗渠受损情况图片,专家对红旗渠保护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忽视了对红旗渠及沿线的保护,这下我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林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

随后,林州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责令建设施工单位限期修复。

2023年9月,在水利部门的推动下,受损的4处渠段已经全部修复完毕。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在红旗渠纪念馆里,珍藏着一份林县与水源地山西省平顺县于1962年签订的《红旗渠工程使用权协议书》,这份协议不仅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更是两地保护红旗渠的开端。

2022年11月,安阳市检察院同山西省长治市检察院、林州市检察院同山西省平顺县检察院分别签署《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立“红旗渠及其源头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构建跨区域生态大保护大治理格局。

新时代的愚公移山故事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词《愚公移山》中,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2016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号召:“让我们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大力弘扬将革命进行到底精神,在中国和世界进步的历史潮流中,坚定不移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直至光辉的彼岸。”

沿着太行山脉向西南前行,记者来到了传说中愚公移山处河南省济源市。在该市王屋镇、克井镇,记者听到了两个检察版本的愚公移山故事。

2021年7月的那场大暴雨,导致济阳高速公路十里河弃渣场生态修复工程被水冲毁,下游河道及塘坝淤塞,王屋镇西坪村的道路也被冲毁。王屋镇政府及西坪村群众多次要求原施工单位解决问题,却只收到“造成生态修复工程被水毁是自然灾害,不应再次承担修复义务”的回复。

无奈之际,2021年9月下旬,村民们又一次找到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下称“济源分院”)。之所以说“又”,是因为此前的生态修复工作就与该院颇有渊源。

济源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孙承业告诉记者,2017年济阳高速公路修建期间,施工单位将弃渣倾倒在十里河河道,该院于2020年1月以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立案后,综合运用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投入700多万元进行生态修复。

可没想到,一年后雨水泛滥,生态修复工程被水毁。溃坝为何发生?原施工方有无责任再次修复?带着问题,时任济源分院副检察长的唐懋蓥和相关专家一同来到现场,查明了水毁的主要原因是弃渣场选址不当和超范围占用河道,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2023年3月22日,唐懋蓥与济源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同赴外省的原施工单位磋商。

再次修复意味着又要承担一笔巨大开支,施工方能认可吗?同行的济源市政协委员、河南日报社记者成利军心中不免打鼓。但看到检察机关拿出准备好的专家意见、勘查报告,逐一用事实说明对方责任时,成利军对磋商结果越来越期待。

“十里河生态环境修复是为了晋豫两省百姓千秋万代的幸福生活。”唐懋蓥这番话让成利军印象深刻,也打动了施工单位,该单位负责人当即表示将再次修复溃坝和道路。

记者在现场看到,投入300万元的修复工程已经进入施工阶段。在一处淤塞的塘坝里,一队技术人员正在现场勘查施工条件。“汛期一过,村里河道塘坝清淤和道路修复工程就开工了!”西坪村党支部书记王信贵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在济源,“保护公共利益”的检察履职获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济源市克井镇党委书记宋爱华告诉记者:“近期,在对我镇一处煤矸石山环境污染整治中,检察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查发现,某煤矿未按环评要求将煤矸石全部回填沉陷区。2023年3月,河南省检察院将该线索移交给济源分院。

75万吨露天堆放的煤矸石犹如两座小山,这场景让前来调查的孙承业有些吃惊:“煤矸石长期无遮挡、覆盖,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都有不同程度污染。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存在不完全履职的情况。”

同年8月3日,济源分院对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不完全履职开展立案调查——一个“当代愚公移煤山”的故事就此开始。

半个月后,济源分院与生态环境局就煤矸石污染环境问题进行磋商,由生态环境局督促煤矿企业推进煤矸石清理工作,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进展。

移走75万吨煤矸石成本很高,为了不给企业增加过重经济负担,多个部门出点子:检察机关联系太行高速公路承建单位,将煤矸石用于路基填方使用,给企业增加销售煤矸石收入76万元;生态环境局制定沉陷区土地复垦规划,指导煤矿企业对沉陷区进行回填治理,复垦耕地面积288亩……

今年5月17日,济源分院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前,听证员再次实地查看整改效果,一致认为煤矿企业措施得当,整改彻底,同意终结案件。

焦书记的“梦”成真了

在参观焦裕禄同志纪念馆时,记者再次被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治理“三害”的故事深深触动,不禁想对他说:“今天的兰考早已不是风沙、盐碱、内涝肆虐的那片荒凉地,您‘梦见兰考的小麦丰收了’已经变为现实。”

“拼上老命,大干一场,决心改变兰考面貌。”焦裕禄的这句话至今读来仍荡气回肠。“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也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检察人。

在今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主会场——兰考县仪封镇代庄村,记者遇到了该县检察院检察官齐改丽,她正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

两年前,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县域内农药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大量废弃农药瓶(袋)被随意丢弃,村干部坦言“没人回收,也没人管”;个别农药店无证经营,甚至销售过期农药。

根据调查情况,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农药的情形,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

与检察官一路同行,记者看到在田间地头、水井旁、水渠边,都设置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以前,这里堆了很多空农药瓶、农药袋,乱七八糟的。现在你看,这路边都是干干净净的。”路过的村民得知我们是来查看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情况时,热情地介绍:“这可是件大好事呀!”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既是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兰考县检察院检察长曹守威介绍。

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是河南检察人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河南省检察机关不断改革创新、拼搏进取的精神力量。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目标,深化实施豫检品牌战略、检察大数据战略“两大战略”,深化质效工程、铁军工程、百院提升工程“三大工程”,不断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为抓手,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河南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一体抓实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十大建设’,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更多检察力量。”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说。

持续为民生幸福“加码”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乡白云山村党支部书记 陈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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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乡白云山村党支部书记 陈保超

群众事无小事,件件当作心尖事。近年来,兰考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群众身边的小事为切入点,紧密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兰考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实施办法》,实现了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同向奔赴,有力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群众经常遇到的问题,“木铎检声”普法先锋队经常走进老百姓中间,给大家讲解法律知识,让法治宣讲走进千家万户,传递法治声音,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助力。

兰考县发展日新月异,希望检察院聚焦民生民利热点、企业发展难点、文化保护重点,持续加大对黄河生态、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司法保护力度,持续为民生幸福“加码”。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李辉 谷芳卿 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