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惠州纪委监委发布信息,惠东县政协原副主席庄绍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
通报称,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东县政协原副主席庄绍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庄绍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开展、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庄绍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庄绍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任惠东县人民医院院长
7月21日,惠州市惠东县政协原副主席庄绍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庄绍君,曾任惠东县人民医院院长、惠东县卫生局局长、惠东县环保局局长、惠东县政协副主席等职。
2012年6月后,庄绍君卸任惠东县人民医院院长,转任惠东县卫生局局长,2014年4月后,庄绍君任惠东县环保局局长。
2016年11月18日,庄绍君当选惠东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2021年11月16日,在惠东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庄绍君卸任惠东县第十届政协副主席职务。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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