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顾云豪带队,开展了《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孙明丽、周伟,部分检查组成员和市、区人大代表,区建设管理委、区残联、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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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先后视察了共和新路闻喜路公交站、中兴公园、区图书馆(天目路馆)、长安路天桥和苏州河滨水慢行步道等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深入了解各类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运行、无障碍服务供给和群众对相关设施和服务的评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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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活动中,执法检查组还专题听取了我区打造无障碍出行环境和提升无障碍公共服务水平的情况汇报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强化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要重点加强公共场所、交通道路等与群众生活出行密切相关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各类群体共享高品质生活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需求和意见,依法保障公众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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