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中市着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督查督办。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四色”督办机制,清单化闭环式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从严从细从实从紧抓好整改工作,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市环督办累计发出提醒函、督办单20余份,组织开展约谈2次,各县(区)、相关部门生态环境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机制初步形成,督察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汉中市3个牵头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1个按时序推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剩余2个正抓紧推进中。

二是加大排查整治。坚持举一反三,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全面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对各县(区)历次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开展“回头看”,累计发现问题13个,下发督办单7份。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汉中督察局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线索摸排,摸排线索48条,下发督办单11份。市环督办联合市委督查办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对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了交办。

三是加快验收销号。按照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程序,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验收销号的责任单位、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按照现场验收、签字确认、媒体公示等核查销号的程序进行验收销号。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已向省环督办提交验收申请,待验收销号,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完成整改的43个问题已全部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