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陈女士在广州酒家线下门店买了一盒月饼,结果切开后发现月饼里面有两根钢针,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向广州酒家索赔3000元。本来这事不算稀奇,因为月饼里吃出异物并不是第一次见诸报端,但是厂家处理此事的方式却着实让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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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自证清白”的方式让人看不懂。厂家回应称,“已排除生产过程中带入的可能性,与产品质量无关”。其理由是他们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内控流程,“确保产品无异常后才可放行”——这种理由还不如“我司产品质量经得起市场检验,多年来从未发生此类现象”有说服力。

作为被调查对象,你有什么资格“排除生产过程中带入的可能性”?这就好比假如一个人被指控盗窃,结果他经过“自查”,声明自己“不可能偷”一样,不是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声明,都是废纸一张,亏他们说得如此理由气壮,还宣称“与产品质量无关”——月饼里出现钢针了,还与产品质量无关?

其次是对接消费者的方式让人看不懂。根据厂家有关负责人的说法,他们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建立了联系,并上门对接了解情况,只是消费者不配合,也拒绝提供产品外包装盒供核实。这一点,我要是消费者,肯定也不会配合,因为没有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比如市场监督人员在场,我不知道你们想干什么,外包装盒我也不会轻易提供,万一你们使什么手脚,证据岂不是毁了?

第三是要求消费者提供“打开月饼时的监控”让人看不懂。我就反问厂家管理人员一句,你每次吃东西还开监控?更何况这个监控提供给你有意义吗?我会拍摄自己偷偷塞两根针进去的画面吗?

此外,最令人生疑的是,当消费者提出,愿意和厂家、市监局三方一起,通过化验来验证月饼真伪时,厂家为什么不同意?仅此一点,就足以证明厂家“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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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十分相信“月饼里有钢针”是一次“陷害”,但“陷害者”未必是这位消费者,有些事不必依靠权威调查,依据常识来判断就可以了,比如根据消费者的工作单位来判断,她会不会为了这3000块来陷害厂家;根据消费者有没有类似“维权”经历来判断,她是不是职业“碰瓷人”等等。

反正我是不会为了区区3000块,去讹一个大厂家,尤其还是个历史悠久的上市公司的,我也不信吃得上“礼盒”月饼的人,会不要脸地这么做。所以基本可以排除“消费者栽赃讹人”的说法。

综上所述,钢针在月饼中出现的环节,大概率不在生产环节,也不在消费者这端,那么就会出现在流通环节。

一是厂家方面的流通,比如包装、运输以及线下门店的管理等,月饼礼盒被人泄愤,或者调包了。二是消费者方面的流通,比如我自己吃月饼,不会买礼盒,送人的时候才买,在送礼这个环节出问题,理论上也有可能,但动机过于阴险,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

所以,闭着眼睛判断,也是前者出现的几率大。我就不明白了,厂家为什么不愿意和消费者、市监局三方一起,通过化验来验证月饼真伪?这种化验,理论上还能推算出钢针插入月饼的时间段,离真相会越来越近。他们为什么要拒绝?

至于有人把矛盾引向消费者的“漫天要价”,我觉得是可耻的,因为索赔是消费者的权利,拒赔也是厂家的权利。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消费者提供厂家这个问题线索,如果细查出来“内鬼”或者其他,功劳也不止这3000元。

(为什么回贴都在指责消费者?我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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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回贴都在指责消费者?我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