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经专业机构鉴定,拱北海关所属中山港海关此前在货运渠道查获的货物为桦树茸,该批共909件,净重15.99吨,案值60.61万元。
此前,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塑料家居摆饰件”一批,中山港海关以大数据监控发现该贸易行为异常,有较大伪瞒报的嫌疑,对其实施布控查验。经现场关员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为编织袋装不规则块状植物产品,与企业申报的“塑料家居摆饰件”明显不符,中山港海关第一时间取样送检,并将线索移交缉私部门。
经海关缉私警察侦查,该公司申报进口的“塑料家居摆饰件”,申报货值人民币4万元,实际进口货物为桦褐孔菌,即桦树茸(属于食用菌类),净重15.99吨,实际货值高达60.61万元。经查,今年6月以来,该公司以相同方式伪报品名申报同种商品4批次,涉案桦树茸重61.79吨,初估案值247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送/中山港海关
协审/监管处、缉私局
监制/孙海波
文/朱华霞、张滢珂
图/成书仪
编辑/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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