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惠州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原副处级干部叶海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和惠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惠阳区纪委监委对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原副处级干部叶海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海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大搞权钱交易,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生猪屠宰场经营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海珠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海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