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张鹏翔 实习生吕仁卓)四川一男子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陕西洛南至卢氏高速公路SG-4项目部在修建高速公路桥梁时使用不合格钢筋,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在向有关单位举报无果后,网络实名举报桥梁建设单位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交控建工集团”)。9月29日,青海交控建工集团回应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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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刘先生告诉奔流新闻记者,2022年10月,他受河北路骄路桥公司委托来到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洛卢高速SG-4青海交控项目部,承揽南碥1号、2号桥梁进行施工。施工中,青海交控项目部使用不合格劣质钢筋。“施工中在桩基、桥墩盖梁钢筋制作时钢筋在冷弯45度角时出现断裂。盖梁锚固钢筋在制作90度弯头时能轻轻掰断,桩基钢筋笼在吊装过程中主筋出现断裂。”刘先生表示有照片、视频为证。不合格的钢筋使用在南碥1#和2#桥全桥的桩基、墩柱、盖梁和4个薄壁空心墩上,给洛卢高速埋下了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怕问题完全暴露,没有任何红头文件,没有履行任何手续,强行将我方施工清场。”刘先生说,由于担心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他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无果的情况下,在网络进行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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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钢筋不合格,刘先生专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受检钢筋晶粒度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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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后,青海交控建工集团先是找我删除举报信息,后来又以名誉权纠纷把我起诉到西宁市城西区法院,说我言论失实。”“本人保证反映情况的真实性,愿负一切法律责任。”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说的都是事实,有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不存在损害对方名誉权的行为。他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9月29日下午,青海交控建工集团工作人员回应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洛卢项目在陕西境内,当事人投诉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该厅的质检中心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都是合格的。“投诉内容与事实不相符,因为投诉人捏造事实,已起诉到法院进行维权。”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当事人有投诉,会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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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是陕西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是陕西通往河南的重要高速大通道,起点位于洛南县城西侧永丰镇,止于灵口镇。路线全长54.371公里,双向四车道,计划于2025年建成通车。洛卢高速公路SG-4标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境内,由青海省交控建工集团承建,全长5.326公里。

图丨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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