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借款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热恋时,心甘情愿倾尽所有,分手时,“因爱生债”闹上法庭的案例屡见不鲜。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情侣在恋爱期间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昔日情侣成“死敌”的借款纠纷妥善化解。
案件经过
罗某与李某之前属于情侣关系,李某因经营不善经常向罗某借款,累计借款金额为19000元,后双方分手,罗某多次向李某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了解到罗某与李某之前是恋爱关系,长期同居,同居期间款项往来频繁,被告不同意偿还19000元欠款,要求扣除在共同生活期间开销费用。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对案件事实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调解员考虑双方曾为男女朋友关系,及时调整调解思路,适时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并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解,帮助双方解开心结,排除不良情绪。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分期给付。至此,该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途径及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调解员在调解中的灵活性和人性化,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侯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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