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9月29日,四川资阳市举行《资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在现场获悉,《条例》共5章30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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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会上,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继红提到,农贸市场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场所,也是城市公共配套基础设施。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定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记者注意到,《条例》第二章规划与建设部分共9条,从专项规划、同步建设、建设和验收、建设资金保障、禁止分割转让和改变用途、禁止擅自终止经营、临时农贸市场的设置和临时摊点的管理以及鼓励支持建设和升级改造等方面进行规范。

而第三章经营与管理部分共7条,从一般原则、责任主体、市场开办者责任、场内经营者责任、消费者和其他主体责任、活禽集中宰杀、自治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邓继红表示,《条例》针对本地农贸市场供给不足、硬件条件不优的问题,针对现实存在的改变农贸市场用途、分割出售的问题,结合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及创文创卫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消费者不同角度进行规范;同时,充分考虑农贸市场发展趋势,对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作出鼓励性规定;在充分研判当前地摊经济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既合理开放、又积极引导的规定。

执法部门如何加强对临时摊点、流动摊贩的监督管理?会上,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缓解城区综合市场容量不足的压力,全面清理规范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行为,积极化解市民生活需求“难买”、农民自产自销“难卖”的矛盾,在目前城市建设条件下,采取“疏、引、规”与“堵、禁、控”相结合方式,规范设置更多的“便民点”“便民圈”,丰富市民身边的“便民地图”。目前中心城区共设置有便民摊区49个,容纳摊位1410个,基本满足市民购物需求。

同时,城管也将联合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持续整治“马路市场”,加强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