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名办案检察官,走进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就一起不捕后没有再次报捕案件进行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监督指导侦查机关尽快作出处理。今年以来,该县检察院围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前哨”作用,对不逮捕案件重报率低、长期“挂案”等问题,强化类案指导,优化督促模式,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方位、全流程加强不捕案件后续的跟踪监督,助推刑事检察监督高质效。

发挥共商优势 强化类案指导

该院立足这个“前哨”作用,既强化积极配合协作,更注重侦查监督工作,结合在办案工作中发现的不捕后案件流向问题,联合侦查机关,集中专人,集中时间, 进行专项排查治理 。通过对2019年至2023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筛选,列出各类问题清单。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召开检警联席会,通报排查情况和发现证据提取不及时等9个方面的问题,在分析研判和专项活动基础上,该院牵头与侦查机关制定出帮信等五类案件证据指引,规范14项具体办案细则,重点标注23个注意事项,以指导解决办案中不捕案件办案时限等多方面存在制约的问题。

优化司法资源 梯次跟进监督

该院不断充实“前哨”侦查监督力量,实行即时监督与与动态监督相结合,优化司法资源,将不捕案件后续跟踪监督工作纳入这个办公室常驻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中,由员额检察官根据案件办结情况,逐案督促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逐案通报到具体办案民警。同时,该院针对逐案督促后,仍然没有提请批捕的案件,由驻办公室检察官制发督促通报,对不捕案件或补充侦查,或依法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等案件处理。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督促后,仍未有任何进展的,该院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或者将线索移送该院有侦查权的刑事执行部门,或者移送纪委监委。目前,该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1份。

合力聚焦症结 推动长治长效

该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联动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常态化、机制化和规范化的长治长效。该院牵头与侦查机关建立不捕案件办理会商研判机制,对不捕案件逐案填写《不捕跟踪情况表》,每月在这个办公室进行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推动解决。同时,建立不捕案件督促、落实、反馈机制,采取前期督促、中期跟踪落实、后期反馈提升等措施,形成监督闭环,解决不捕案件后续系列等问题,有效促进侦查机关依法规范执法。目前,开展检警会商4场次,解决取证方面问题18个。

据该院刑事检察主要负责同志讲,这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挥了积极的“前哨”前沿作用,发挥了办案预警、推动会商和督促落实的作用, 有力有效地助推侦查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