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否因为违法成本
还是太低了
以至于有一些司机
明知道肇事逃逸就是错误的行为
却仍要为之
近日
肇庆一司机发生交通事故
并有人员受伤
没想到这位司机直接就一走了之
当作没事发生
9月25日14时许,肇庆高要区南岸街道南兴路与文峰路交汇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一名女子腿部受伤。
事发位置附近(资料图)
而小车的车主在肇事后
驾车逃离现场
接报后
高要交警大队迅速展开工作
前往现场处置
并召开逃逸案分析会
组织相关警力对该肇事逃逸车辆
展开布控拦截
仅用了1个小时,警方就成功将肇事逃逸司机陈某(女,46岁)抓获归案。而陈某在警方的审讯下,也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肇事逃逸的行为
只会让承担的后果变得更严重
切勿以身试法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应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
并及时报警
切莫抱着侥幸的心理
致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一走了之
恶果终须自尝!
来源:平安高要、肇庆零距离、莘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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