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否因为违法成本

还是太低了

以至于有一些司机

明知道肇事逃逸就是错误的行为

却仍要为之

近日

肇庆一司机发生交通事故

并有人员受伤

没想到这位司机直接就一走了之

当作没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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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14时许,肇庆高要区南岸街道南兴路与文峰路交汇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一名女子腿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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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位置附近(资料图)

而小车的车主在肇事后

驾车逃离现场

接报后

高要交警大队迅速展开工作

前往现场处置

并召开逃逸案分析会

组织相关警力对该肇事逃逸车辆

展开布控拦截

仅用了1个小时,警方就成功将肇事逃逸司机陈某(女,46岁)抓获归案。而陈某在警方的审讯下,也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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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肇事逃逸的行为

只会让承担的后果变得更严重

切勿以身试法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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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应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

并及时报警

切莫抱着侥幸的心理

致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一走了之

恶果终须自尝!

来源:平安高要、肇庆零距离、莘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