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那骑行小男孩儿被车压了的事儿,最近有新动静了!听说“大凡主持人”那儿放出消息,说检察院可能会开个听证会,然后就不打算起诉那个开车的司机了,他估计很快就能回家照顾生病的老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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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啊,外边儿议论纷纷的,大家伙儿除了心疼那司机,还都觉得这责任不能全让他一个人扛。你看,路都还没验收呢,怎么就天天有车跑,还办过骑行节呢?骑行团的负责人、孩子他爸、管路的、开车的,谁没点责任啊?

最新爆料来了!有人悄悄给大凡发了私信,说了些猛料!截图上一句“骑行案结束了”,看得大凡都懵了,咱们这些吃瓜群众也是一头雾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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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那司机姜师傅8月11号就被县公安局抓了,说是过失致人死亡。到了8月25号,又被正式批捕,罪名还是一样的。大家伙儿都眼巴巴等着开庭呢,怎么突然就说结束了呢?

姜师傅家里给他请了位大律师,周兆成先生,说是要帮他打无罪。很多人都说,那会儿情况紧急,司机已经尽力了,车离得那么近,咋躲都躲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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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知情人还悄悄说,路管的、保险公司的、相关部门,还有司机,大家伙儿都出了点钱。虽然现在官方还没正式发话,但看样子,这事儿怕是要按交通事故来处理了。各方都赔点,既合情又合理,法律上也能说得通,大家心里头也算有个交代了。

说起来啊,要是咱们光凭一条路还没正式验收,但大家其实已经走得顺溜得像自家后院一样了,就硬说它是“没开的路”,那可不就成了“死抠字眼”嘛。

有人就问了:“那是不是就不用吃官司啦?”知情人直接点头了。这事儿吧,最让人纠结的,就是到底算刑事大案还是交通意外了。

说起那孩子的走,大家心里都不好受,但孩子出事和怎么给司机定罪,它俩不是绑一块儿的。为啥大家觉得司机不该背这刑事的锅呢?咱得从仨方面掰扯掰扯。

第一,司机那是规规矩矩开车呢,速度连六十码都没摸到,还一路往前开得好好的。最重要的是,看到情况不对,他立马就躲了,还想救人呢。你说,这样正常开车还尽力躲闪救人,咋能算他犯了大错呢?

再看那视频,孩子突然就摔了,汽车离他近得不能再近了。换成你我,能跟那司机一样反应快就不错了,紧急情况下还能躲一躲,这哪能叫过失嘛!

第二点,这条路啊,虽说文件上说还没验收,可老百姓都走了一两年了,跟自家门口似的。如果真没验收,为啥不拦起来?为啥还能办骑行节?拿“未验收”当挡箭牌,说路不通,那谁信啊?再说了,路都用了这么久了,验收咋还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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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这事儿不能光让司机一个人扛。虽然司机直接撞上了孩子,但责任不能全推他头上,有人得站出来。

法律上白纸黑字写着,12岁以下不能骑车上路,那孩子的爸和骑行团的头儿,他们是不是也该想想自己的责任?还有啊,看孩子爸之前发的视频,网友们都替他孩子担心,好心提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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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好,不领情还反过来挖苦那些热心的网友。这心大的,孩子的安危都不放眼里,这得担多大责任啊!

更夸张的是,孩子在骑行团里头都喊了多少次“慢点慢点”了,这速度快的,小孩都害怕了。

说起来,这事儿政府处理得相当公正,还努力让大家都满意,这可不是说就要法外开恩,而是实事求是嘛。

说到法律,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外面的声音也不能不听。好多人都说那司机其实没犯啥大事儿,还拿其他例子来比,法院那边自然也得好好掂量掂量。

大凡这家伙,一听这爆炸性新闻,立马就找知情人核实去了,问视频证据啥的。据说啊,检方要开个听证会,那司机很可能就不用吃官司了!大凡还晒了张图,说是听证会现场的,上面还写着“咱们都觉得不起诉最合适”。

其实吧,“不起诉”这结果,对司机、对这整个事儿来说,都算是个圆满的句号,也显得法律挺公平的。至于赔多少钱嘛,现在还是个谜。听说司机家的小舅子打算凑二十万,但被孩子家给拒了。

同情归同情,但不能啥都同情。就像那路还没验收完,但大家已经自由通行了,司机姜某某这事儿,也不是完全没可挑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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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那路,双向单车道,边上非机动车道是有了,可一到人多的时候,那叫一个挤啊!骑行团、村民、电动车,啥都有,想想都让人捏把汗。

虽然那司机开车的时候才52公里每小时,不算快,但路上骑车的人一多,这速度就显得有点“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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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那司机,家里情况挺难的,老婆得了白血病,还有两个小家伙等着照顾呢。这一出事,两边家庭都像是天塌了一样,心里头那个滋味啊,别提多难受了。

说到这司机要不要担刑事责任,外头传的消息啊,虽然官方还没给个准话,但我感觉挺靠谱的,为啥呢?我琢磨着有三点原因。

第一,得考虑大家的想法嘛。为啥这事儿外面议论纷纷,好多人都说别给司机定罪了?这不是心慈手软,是咱法律意识强了,知道这事儿里头有门道。汽车在路上好好开着,小男孩突然冒出来,跟那“鬼探头”似的,能全怪司机吗?更别说路都还没正式验收呢!

第二,得追根究底,全面看看责任在谁。司机压了人,赔钱那是肯定的,但要说刑事责任,光盯着司机可不成。路都通了多久了,还办骑行活动,咋就不验收?

咋就不封路?这才是祸根子!要是真追司机刑责,那路上的管理、负责的人,是不是也该拉出来说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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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也是为了大家好。听说孩子已经安息了,这事儿估摸着能有个缓和。咱这么想啊,假如司机姜师傅真因为过失杀人被判了,那后续咋整?

钱能弥补感情上的伤吗?姜师傅要是进去了,孩子家的赔偿能到位吗?说到底,得让各方都过得去,才是真的。

所以嘛,这事儿得综合考虑,别让好心人寒了心,也别让该负责的人跑了。你们说啊,以后万一又碰到那种因为别人犯错,自己不小心伤了人的事儿,是不是每回都得追究刑事责任呢?其实啊,这司机能免了刑责,我觉得吧,那真是法律跟人情凑一块儿,整得挺和谐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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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那小男孩的不幸,确实是司机开车时给碰到了,但往深了想,真正把孩子往风险里推的,是他那老爹啊。不能因为他现在成了受害者家属,咱们就忘了追究他的责任吧?

毕竟,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呢,12岁以下的小孩不能骑车上路,这老爹不仅不守规矩,还带着孩子那么危险地骑,这怎么行呢?

为啥说司机免了刑责是法律跟人情搭配得刚刚好?关键得看事实嘛。说司机过失杀人,很大原因是因为那段路名义上还没验收完。

可实际上呢,那条路大家走来走去都多久了,证据一大堆,能证明它早就是开放的了。你说,要是真没收尾,为啥不直接封了它?这不就明摆着,名义上的事儿和实际上的情况,它俩有出入嘛!

再想想,如果有人守着,路两头都拦着,哪还能自由通行啊?这就跟主持人说的似的,路都没验收呢,官方咋还组织骑行活动?老百姓自己偷偷走算违规,那官方也这样干,是不是也该说道说道?

所以啊,这事儿真不能全怪司机,要是一个人扛下所有责任,那情感上、道理上、法律上,都说不过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