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9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

“这是《条例》自2020年4月10日发布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正,为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为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更好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回应企业等经营主体关切,固化有效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改革举措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必要对条例作常态化修改。

“前两天刚刚检查过,怎么又来检查了?”调研中有企业吐槽,曾在一个星期接待了两拨不同人员,检查同一项内容。不少企业提出,希望能够规范行政检查项目和流程,减少重复检查。

营商环境好不好,最终要看经营主体的评价。市人大财经委委员郭康玺认为,要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企业的困扰,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回应解决。

记者注意到,上海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7.0版中,对综合监管提出明确要求,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推广应用“检查码”等,来提高协同监管效能,优化行政检查行为。

此次修法回应经营主体关切,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一是要求市级执法部门统筹规范本系统行政检查行为,并指导执法单位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整合、精简行政检查事项,避免对同一事项重复检查,“避免因过度检查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干扰。”二是对行政检查确需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技术协助的,作出相应工作规范。

此次修法还深化了包容审慎监管,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时,应当依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并加强对经营主体违法行为整改的指导。

目前,世行营商环境评估进入实际测评阶段,该评测中上海权重占55%。

“面对全新评估体系,上海能否继续得到高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委员何少华说,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世行评估规则一直在变,上海也要相应做调整,抓住得分点。

世行评估指标体系里,促进国际货物贸易的公共服务质量是一大重要指标。

“随着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对国际经贸规则的熟悉和掌握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在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和培训的基础上,还可以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国际贸易促进组织的作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曹吉珍说。

为推动做好世行评估体系,此次修法对标“便利国际贸易的公共服务质量”指标,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咨询服务机制,为经营主体提供国际经贸规则的政策咨询、培训和指导等服务,并支持行业协会、国际贸易促进组织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同时,对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共享和高效数字连接”指标,此次修法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用户自主选择通信网络业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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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东方国际主办的“新市场、新合作、新引擎”发布与签约活动在进博会场馆举行。

营商环境千万条,企业感受度第一条。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浙江有‘办不成事’的窗口,企业办事遇到疑难杂症,会有一个兜底机制,上海徐汇等也有类似的实践,这些优化营商环境的好做法,值得借鉴。”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阎锐建议,能够结合上海实际,跟踪相关兄弟省市的创新,研究相关制度的可行性,进一步提高上海的营商环境。

为优化完善政务服务,此次修法明确深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建立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健全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异地办理”、建立涉企兜底服务机制等。

为完善企业的权益保护和服务工作,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企业服务专员定期走访、主动宣传涉企政策措施、为协调解决企业诉求提供服务等要求。同时明确不得以任何方式和途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诽谤、损害企业等经营主体名誉。

此次修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比如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明确起草涉及企业等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规定了相关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同时加强涉企政策制定与清理,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政策措施定期评估清理机制,并从企业等经营主体视角出发,对政策措施、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办理状态信息告知等提出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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