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藏头条作者#
(本文是纯文学作品,以第一人称叙述。切勿过度解读,文章已开通全网维权,切勿抄袭。违者必究。)
我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镇里,我家的邻居李叔,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叫李少亮,女儿和我同岁,也是我童年的玩伴叫李娟娟。从小我就和娟娟形影不离,我叫她的哥哥,叫亮哥。他比我们大三岁,从我记忆开始他就很调皮。经常被李叔揍,不是捅了王家的鸡窝,就是偷了张家的杏儿。
几乎天天都有告状的,李叔和李婶儿实在是头疼的不行。就连我父母都说,这孩子实在是淘出天际了,长大了也就是个街溜子,恐怕连个媳妇儿也娶不上。
因为经常去他家,他就给我起了一个外号“虎妞”,还说我长得虎头虎脑的,你们听听哪有人说女孩子长得虎头虎脑?我觉得实在是难听,捂着耳朵不让他叫。可是看我越着急,越是不让他叫,他就叫得越欢,我快恨死他了。
后来见了他我就躲得远远的,我越躲他,他就越往跟前凑。真是烦不胜烦,因为是邻居,就是不想见,一天也得见几面。
他的学习成绩不好,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就回家了。回了家后,李叔想让他学一门手艺,他却闹着去少林寺,学功夫当大侠。李叔实在是管不了,就给他点路费,让他自己出去闯荡。人们看了他这个样子,都纷纷摇头,这孩子只要不捅出大娄子,就算烧高香了。
后来好几年没有见到他,乡亲们都觉得消停了不少。也没见他给家里来个信,甚至都有人说他命丧黄泉了,反正说什么的都有。李叔和李婶儿整天唉声叹气,又想念又担心。
后来我考上了师范,毕业后到镇里的小学当了一名老师。亮哥从外边回来,那家伙简直是威风的不行。一身西装,戴着墨镜,手里拿了一个皮包,俨然就是一个成功人士。
后来人们才知道,这家伙还没到少林寺。路费就被人骗了,还被人给打了一顿,躺在街上奄奄一息的。被一个做买卖的商人给救了,从此就领着他走南闯北的做生意。据说广东深圳,北京来回跑,据说当倒爷钱挣了不少。
这家伙回来之后人倒是规矩了不少,给大家讲天南海北的事情。人们听得新鲜,好多人都愿意往他那里跑,想取取生意经。
一天,这家伙还专门买了礼物来拜访我父母,跟小时候完全不一样,“叔长,婶长”屯叫着,那叫一个亲热。当我进屋的时候,这家伙眼前一亮,愣是足足盯了我几分钟。然后我父亲咳嗽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来。
着急忙慌的说,“虎妞妹妹变漂亮了。”我一听又叫我虎妞。冲着他白了白眼,叫谁“虎妞呢?”他尴尬地笑了笑,马上向我道歉,改,这次我一定改。以后我就叫你小芳妹妹,我撇了撇嘴,谁是你妹妹?别叫的那么亲热。
自从那天见面之后,我每次下班或上班的时候总能碰到他,他总是有意无意地讨好我。我对他爱答不理,觉得他就是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小商人。
他并不因为我的冷漠而放弃,有时候还到我的家里,跟我父母东拉西扯。眼睛却时不时地飘向我,连我父母都看出来他对我的意图。
不过我父母还是提醒我,虽然他现在小生意做得挺成功,但是究竟合不合法,谁也不知道。
有一天晚上,李娟娟来找我,说我们镇上新
开了一家卡拉OK歌厅,让我和她一起去玩。本来我还有些犹豫,耐不住她的极力邀请,我就去了。
到了歌厅里,我看到了他哥还有一个年轻人。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上坐下来,看着那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我觉得有些奇怪。那样彬彬有礼的人怎么会和李少亮这种人混在一起,后来经李少亮的介绍,才知道这个年轻人叫黄强。
黄强和李少亮本来是初中同学,年轻时也是一个混混。只不过不同的是,黄强成年后被父母送到了部队,因为是非农业户口,转业后直接分配工作。分配到了我们镇里的武装部,经过部队的锻炼,黄强再也不去过去那个混子了,而是成了一个有正经工作的武装部干事。
这次亮哥回来了,两个人又联系上了。比起亮哥,黄强实在是好太多了。他沉默寡言,眉宇间又流露出一种威武, 一时间我看的竟然有些恍惚,有些心动。
晚上回到家里竟有些浮想联翩,觉得他就是自己要找的白马王子。我开始托人打听黄强的消息,听说他还没有女朋友,我激动了半天,觉得自己有希望。
从那天起我对李少亮更加冷淡,不过他好像也看出端倪,有一天,下班的时候,他拦住我。直接对我说:“小芳妹子,如果你要喜欢黄强,我可以帮助你,你知道亮哥最讲义气,从不强人所难。”
我听了眼睛一亮,我心里有点喜欢黄强,可是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对男方先说出喜欢呢?我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你真的可以帮我?他一脸严肃,慎重地点点头。
我说那好,我要写一封信,你亲手交给黄强。他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失望,不过很快又露出了微笑,这件事我保证帮你完成。
那天晚上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写出了自己人生的第一封情书。表达了对黄强的爱慕,希望能得到他的回应。
第二天我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双手把信交到了李少亮手里。他表情凝重的双手接过信,表示一定要完成任务。
那几天我过得心神不宁,患得患失,希望得到回应,又怕被拒绝。夜里常常失眠,不敢想象黄强收到信的表情。
过了几天,亮哥终于出现在了我面前,面露难色的给了我一封信。我一路小跑回到家里拆开了信,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打开了那封回信。短短的几行字,让我的心瞬间坠入冰窟。信内容写的很简短,就是谢谢我的喜欢,不过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我看着那封简短的回信,大哭了一场。还没开始恋爱就失恋了,那几天我过得魂不守舍。就像个游魂一样,这时候李少亮天天往我家跑。
细心的安慰我,买礼物又买吃的,我任何的一个细微表情变化。都能引起他的重视,得到他的回应。慢慢的我心被融化了,彻底地接受了他。
我们谈起了恋爱,恋爱的成功更加刺激他的事业心。他投入了全部的资金,在镇里的中心地方投资了一间商铺,从开始的卖服装,到后来经营食品和五金。生意做的是风生水起,重要的是对我百般疼爱,把我捧在手心里。
多年以后,我在收拾旧屋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落满尘灰的皮箱,我打开了它。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封落满灰尘的信,天呐,这不是我当初写给黄强的那封信吗?它不正安静地躺在角落里。我顿时明白了一切?
不过想到了自己现在的日子,有一个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男人。我会心的笑了,把那封信又放进了皮箱,让它尘封在记忆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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