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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公证处接到很多咨询电话,亲人离世,其手机号码该如何过户到其某一个继承人名下继续使用,或为寄托哀思,或为纪念故人,或为留住某种感觉,或为意义重大,或为手机号码的实际使用人早已习惯……总之,因多种原因使得其继承人想要将已故亲人的手机号码过户至自己名下。

当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时

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

将已故亲人的手机号码过户到

自己名下继续使用呢?

下面笔者便通过一个实际案例

来告诉您应该怎么办

某天上午一对母女来到本处,袖带黑布,面带难色,十分憔悴。她们向公证员述说,某男去世,现留下妻子和女儿相依为命,某男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在妻子和女儿准备将某男的手机号码过户到女儿名下继续使用,主要是为了纪念,寄托哀思。她们曾去电信公司咨询,工作人员告知手机号码过户需要本人到场,人去世的,需要办理公证。

在知晓这对母女的诉求后,公证员告知可通过办理声明书的方式,即全体继承人共同声明,确定该手机号后续由谁继续使用。在审查她们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公证员先受理了她们的公证申请,后续安排了调查核实,最后公证处为这对母女出具了公证书。最终该手机号码顺利过户至其女儿名下。一份公证书满足了这对母女的诉求和期望。

公证员释法

手机号码是登记人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服务商签署的使用服务协议,登记人对手机号码享有使用权,登记人去世后,该手机号码不是其遗产,不能按照遗产继承处理。故市民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如有需求,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以全体继承人发表声明书的方式声明同意已故人员手机号码今后由谁继续使用,从而解决过户问题。

市民朋友如有类似办理需求

可拨打如下电话咨询——

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552-7165809

公证处本部咨询电话:

0552-7165801、7165802、7165803

蚌埠日报社“最蚌埠”融媒出品

来源:蚌埠众信公证处 作者:王炳玲

编辑:阎然 校检:司从建

审核:曹新铸 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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