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收取后存入了哪里?为什么余下的钱没有退还给群众?”日前,安徽省五河县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东刘集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扣留群众钱款问题进行核查,结合其他违纪问题,于2024年8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居)“一肩挑”干部是群众身边的“当家人”,随着乡村振兴不断推进,人、财、物的不断投入,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担子更重责任更大,面临的廉洁风险不容忽视。为进一步提高村(居)“一肩挑”干部廉洁意识,督促其发挥好“领头雁”作用,五河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持续加强监督,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坚持“小切口,深挖掘”,持续加强对村(居)“一肩挑”干部监督,以农村集体“三资”、村级“小微工程”为切口,通过联合县农业农村、县财政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24年以来,已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涉及村(居)“一肩挑”人员问题线索12件,立案8人。同时,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与巡察、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先后立案村(居)“一肩挑”干部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坚持“多公开,强监督”。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等监督力量,将“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相结合,严格督促村(居)梳理登记集体“三资”,公示公开村务信息、落实落细“四议两公开”。持续普及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公示公开信息3219万余条。

坚持“常提醒、常警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编制党纪学习教育读本2800余份,通报群腐典型案例3期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期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2起,把警示教育做在经常,帮助村(居)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持续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纪律宣教载体,积极从本地红色文化、历史文化、乡风民俗中挖掘廉洁元素,打造清廉村居。(武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