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4年9月30日)是我国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
近代以来,无数英雄烈士抛头颅、洒热血,以舍身忘死的精神境界,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的道路上书写了一幕幕可歌可泣的壮阔史诗。英雄烈士的精神和事迹,凝聚着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情感。弘扬好英烈事迹、传承好英烈精神,是培养爱国主义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源泉。
安徽省拥有两万余处烈士纪念设施,其中绝大部分位于烈士陵园内,还有近四千处零散分布在烈士陵园外。为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安徽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自2023年以来,共受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6件,立案79件,制发检察建议6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了不能忘却的战斗
安徽省泾县云岭镇是新四军军部旧址所在地,被誉为新四军的“摇篮”。云岭保卫战是新四军在叶挺军长指挥下以少胜多打击日本侵略者的一次著名战斗,该镇汀潭村是云岭保卫战的主要战场,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体现了先辈英烈英勇顽强、不畏牺牲的革命精神,于2021年被确定为县级不可移动文物。
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泾县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发现线索并及时立案。经会同合肥军事检察院开展调查取证后查明,由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导致对遗址的保护不足,加之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因素,部分战壕塌陷、损坏或被挖断,有的战壕和掩体被山土、杂草掩盖、难以辨认,若不及时保护,可能加重遗址毁损,甚至造成灭失。针对查明的焦点问题,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与会各方就遗址保护厘清职责、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泾县检察院分别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工作。
▲泾县检察院会同合肥军事检察院就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保护,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当地村民代表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共商遗址保护措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编制遗址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并第一时间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经泾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前往遗址现场跟进监督,抢救性保护工作取得了应有成效。
为发挥文物价值,弘扬英烈精神,泾县检察院还主动向县委报告,争取理解支持,推动将战场遗址列为党史教育现场教学点;同时,推动县政府将战场遗址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并将遗址保护工程列入《泾县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利用专项规划》2024年度实施项目,筹备建设汀潭阻击战战史陈列馆暨双拥馆,以此推动革命文物活化利用,为其注入时代价值。
为了让烈士陵园更肃穆
安徽省淮北市是淮海战役主战场,具有光荣革命历史,无数英雄烈士长眠于此。该市烈山区杨山烈士陵园始建于1977年,埋葬着35名淮海战役英烈的忠骨。该陵园于2021年被市政府批准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纪念价值和爱国主义教育价值。
2023年,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烈山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杨山烈士陵园纪念碑陈旧破败,碑文模糊不清;烈士墓年久失修、毁损严重;围墙未封闭,外部人员随意出入;未通水电,未建设陈列馆等基础设施;陵园内杂草丛生,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为明确相关部门法定职责,烈山区检察院依法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公开直播,明确了杨山烈士陵园兼具烈士纪念设施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双重属性,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有监督管理和保护职责。随后,烈山区检察院向上述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共同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对陵园提质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并以此为依托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
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向烈山区人民政府汇报并争取200余万元专项资金,同时聘请专家制定提质改造方案,层报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经批准后,相关部门立刻着手修缮烈士碑、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以及围墙、陈列馆、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同时清除陵园内杂草,安排专人负责陵园日常维护管理。此外,将陵园纳入烈山区红色旅游线路,引导人民群众祭扫,形成尊崇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淮北市无名烈士墓(整修前)
▲淮北市无名烈士墓(整修后)
以此为契机,淮北市检察机关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革命文物保护专项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10余处,推动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将《淮北市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切实提升红色文化资源传承保护工作效果。
为了铭记传承
“无名烈士”的英雄事迹
1930年前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徐海蚌地区革命斗争中,“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五军”的12名小战士不幸被蛮兵巡逻队发现后壮烈牺牲,他们的遗体被附近村民就地掩埋于现固镇县刘集镇邵桥村的田间,尊称为“12座小红军墓”。每年清明,当地村民都自发给“12座小红军墓”清扫、祭奠,守护英魂,一直持续至20世纪90年代。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12345市长热线”信息共享机制发现,该墓群原属灵璧县,后划至五河县,1965年划为固镇县管辖。因行政区划多次调整,长期未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导致未被列为烈士纪念设施且无人管护,墓身杂草丛生,墓体整体下陷,周围农作物侵占,墓群存在灭失的危险。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固镇县检察院)立案后立即前往该县刘集镇邵桥村实地勘查,经走访当地九十岁以上老人及其他知情群众,并到五河县、宿州市等地查阅、收集相关史料信息,基本确定该12座墓系烈士墓。以此为基础,该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召开“12座小红军墓”保护磋商座谈会,并组成工作专班,共同推动“12座小红军墓”的认定与保护。随后,固镇县检察院向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刘集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组织对“12座小红军墓”先行保护,并收集、固定相关史料及时上报。
▲固镇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召开“12座小红军墓”保护磋商座谈会。
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及刘集镇政府联合召开“固镇县刘集镇邵桥村12座无名墓”认定工作会议,认定“12座小红军墓”为“无名烈士墓”,决定迁入固镇县烈士陵园予以管护,并计划将相关事迹编入年鉴和县志。
固镇县检察院还以该案为契机,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全县60余处散葬烈士墓逐一排查,切实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英雄荣光。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吴贻伙
供稿丨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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