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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高青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经表决,任命房鹏同志为高青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房鹏同志为高青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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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房鹏代理院长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编辑: 张茹

初审: 孙 心冉 复审:张振峰 终审: 李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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